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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师吾友(3)-山鬼
2007-09-10 22:57:23
----《山鬼赋》
■巴佬
小 序
我以为,山鬼①的每一颗文字,都很有味道,但要读懂山鬼,是很难的一码子事,要写好山鬼,更是难上加难,我到底是喜欢冒险的,做事像喝酒一样,没有遮拦,今日心高气爽,故来学着写写山鬼,以赋的名誉!其辞曰:
山鬼之名兮,早日有闻;吾今弄墨兮,记叙其人;山鬼之人兮,笔墨为生;其文其人兮,光明磊落;三尺天地兮,铸就师魂;满园桃李兮,心汗结晶。
金都之城②兮,铜臭故园;血落入泥兮,苍天失过;生命之痒兮,刻骨铭心;伤痕累累兮,无可奈何;手持教鞭兮,赤膊启程;方格家园兮,孤独战场;金钱铜臭兮,绝欲绝望;惟恐子弟兮,误入膏盲;灵魂之师兮,清水门堂。
一江清水兮,照亮心肠;浩浩荡荡兮,势不可挡;山高草野兮,风鸟迷茫;漫漫尘烟兮,诗情回荡;墨本浊色兮,文却圣洁;手绣丹青兮,彩墨流淌;赤子之心兮,替天行房③;纸上江湖④兮,留尔游耍;高速公路⑤兮,奔马飞扬;荔枝之死⑥兮,花下哀伤;玻璃世界⑦兮,卖身剧场;滚滚朱尘兮,上下求索。
尾 声
零六岁末兮,众友欢聚一堂,举杯相唱兮,北风忘却冰霜;赏根品画兮,开我寸光鼠目;文典相赠兮,浓情重于浮水;期盼来年兮,此情源远流长。
注:①山鬼:贵州天柱人,大学中文系毕业,教书为生计,喜欢写作、书画,撰稿涂鸦无数,信仰自由,热爱创造。
②“金都之城”指贵州天柱县,天柱县有“黔中金都”之称。
③“替天行房”指山鬼小说集《替天行房》。
④“纸上江湖” 指山鬼小说集《纸上江湖》。
⑤“高速公路” 指山鬼小说集《去高速公路上骑马》。
⑥“荔枝之死” 指山鬼诗集《荔枝之死》。
⑦“玻璃世界” 指山鬼散文随笔集《玻璃世界》。
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邓敏文教授的留言)
巴佬(东南燕)的这组人物素描——高原苍鹰、海涛哥、山鬼很有意思。所写的都是些真实的吾师吾友,而且都是些有时间、有地点、有人物的真实的生活片断。说是小说又不是小说,说是人物专访又不是人物专访。尤其是山鬼,更是觉得稀奇古怪——小说、诗歌、散文都不像。于是我只能说:“这就是巴佬的文学,一种独特的人物素描。”
文学在于创造,包括内容和形式的创造。文学也和人一样,假如世界上的人都长得一模一样,那还叫人吗?克隆人的时代也许会到来,但绝不可出现克隆文学的时代!因为文学是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学是一种艺术,艺术是不能一模一样的!大家说是不是这样呢?
2007/8/31午夜 写于开洲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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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北明珠小西湖
2007-09-10 22:54:18
■刘燕成
黔北的八月,风很轻,一丝丝,一缕缕,看不见影儿,只感受着它的存在,感受着风里的步幅,落下一串串温柔而婉约的天籁之音,越过大娄山,越过古夜郎,最后抵达梦的深处。在古夜郎国桐梓小城,我依旧闻得到古夜郎的王侯将气,我听得见飞翔的水轮,吟着那曲最初的光明之歌,我看得见那沾满镣铐的民族正气,从蔚蓝的小西湖畔冉冉升起,这是一抹躲在黔北大地上的珍珠,她奔腾着,在这个秋高气爽的季节,静静地从我足下滑过。
未到小西湖之前,我的未婚妻(地地道道的黔北人)“娄山女”神秘兮兮地对我说,“小西湖乃黔北明珠也,君不闻‘一湖西子水,半壁桂林山’之言传乎?君不闻‘死亡航线’空运而生之黔中第一水力发电站乎?君不闻爱国将领张学良驻足小西湖,感怀江山之美,忧心国力渐弱,悲苦山河残破的难酬宏志乎?”。说实话,我向往黔北那壮丽的奇山异水,我仰慕那抛洒在黔北大地上的红色文化,我喜欢夜郎古都桐梓小城那源远流长的神秘传说,但我竟然不知道黔北有座美丽的小西湖,并且作为水利战线上的工作者,我居然不知道黔中第一水力发电站就在黔北,就在桐梓,就在小西湖湖畔。我脸红了。
我隐隐地感觉到有一些疼痛拂向心际,在心里,悬吊着一颗巨石,使我终日难以解痛。终于,在这个纷冗的八月,我的影子若风一般,静悄悄地潜落在了伸往小西湖的山道上,而此时,我看见的是苍翠美丽的山河,我听见的是悦耳动听的鸟鸣,我感受到是蔚蓝的天宇和天宇下那珍珠一般明净的湖水,这些山河,这些鸟鸣,这方天宇,均毫不吝啬地统统映落在那幽深的山涧里,这古老的山涧固然是有名有姓的,美其名曰“天门河”。天门河像一条青丝带,缠裹在茫茫青山峡谷间,而小西湖就在天门河源头,距小城桐梓5公里。据桐梓县志载,此湖为国民党兵工署四十一兵工厂为解决战时电力困难,筑堤蓄水而成的人工湖,湖下水坝发电站,正为黔中第一水力发电站也。看上去,电站已经很陈旧了,电站两旁,左右两座厢房对应而立,左厢房为机电房,轰鸣作响的水轮机躺在那里一转就是过去了几十个春秋,右厢房是职工宿舍,就是驻守在这厢房里的人们,缔造出了黔中大地的第一座水力发电站,这些辉煌的过去早已沉入史海,还有那墨棕色的厂房,以及厂房上略显残败的青砖绿瓦,使我们永远也读不懂那苍茫带血的过去。此时的水坝电站,墙体上缠裹着各种草藤,厂房外,几棵参天大树迎着那粗长的秋风枝摇叶摆,只有那飞翔不息的水轮,从昨天到今天,甚至更远,无怨无悔地将光和亮洒向黔北大地。
翻过了水坝电站的山背,便是小西湖东畔的金家岩了,这是一壁赤身裸体的喀斯特溶岩,我原本以为黔北的山总是以高、险、峻夺人眼目的,但小西湖湖畔的青山却更多地凸显得精灵秀气,小家碧玉似的,在小西湖四周调皮地探出半个山头,像一群捉迷藏的孩儿呢。湖岸上,那浅淡的溶岩反弹着八月初秋的阳光,阳光跌落于湖心,愈加显得这山的翠绿和水的透亮。一阵阵山风从溶岩密缝深处钻将出来,拂向川流不息的天门河,继而又滑到了截河而过的堤坝,穿过堤坝上的石墩,跌向碧绿的湖心,惊醒了无数细碎透亮的涟漪。
我早就按捺不住浮躁的心神,脱掉皮鞋,挽卷裤腿,涉入湖水浅滩,于是那双常年包裹在皮鞋和丝袜里的“香港脚”,便与这真实的小西湖肌肤相亲了。双脚在湖水浅滩里向着东畔的金家岩挪移,西子之水翻出了坝堤,穿过坝堤之上的石墩,缓缓地牵走了水中的脚印。她们绕过金家岩脚,时而波涛翻滚,时而静若处子,她们奔涌的方向永远指朝大海,她们是海的女儿。
滑过湖水浅滩的时候,我是不敢打望湖水里的蓝天的,我知道我捧不起湖心里属于别人的苍穹,倒是那一壁赤身裸体的金家岩,牵来了我回想无限的余地。这金家岩,原本是一座美丽的村庄,寨子里的金家人,最初是为了躲避那纷冗残酷的战火,方藏身于这峭壁悬崖之下,然而历史的战火到底是燃烧到了金家寨的。相传为石达开旗下的太平军在转战途中与据守此寨的旧势力喋血苦战,太平军攻破了寨门,夺下了金家寨。我不知道此后的金家人,到底又是以什么立身的呢?历史呵,就这样在苍茫的世事里化身为尘,留给后人的,只是数不尽的意念或猜测。
我逃越似的爬上湖岸,攀缘在岩溶之上的人工栈道,此时,我方才发现,竟然裸露在我眼前的,还有两块隔河相望的巨石,石身之上,悬吊着一张木牌,书曰“夫妻岩”。这恐怕是一对战火中失散的夫妻罢,他们将有血有肉的身躯化作了永远的传说,即便是隔离了一条幽怨长叹的河流,即便是倒身于刀枪相夹的疆场,也要让前生后世的结发之情凝固成石。难怪如今的金家男女,是多么的珍惜人间至真至上的爱情,他们骨子里流淌着的,依旧是来自祖先那一脉相传的坚贞!
沿栈道攀缘而上,可听得见足下的山风穿过脚底的声响,可看得见身后那翻堤而涌的湖水追随着渐入天境的人影,穿峡破谷而去。走到了栈道末稍,便看见一水神石雕树立于那天门状的洞顶,这便是小西湖东南侧的天门洞了。站在洞顶极目远望,美丽的小西湖似若一块碧绿无暇的珍珠,寂静而平稳地点缀在天门河上,只见湖岸那摇头摆尾的杨柳苍翠欲滴,还有那座卧碧水湖心的湖心亭,那倚湖而立的放鹤亭,那直指蓝天白云的纪念塔,那围绕在湖畔四周稀稀落落的金家小楼,那穿梭于小楼与湖畔两岸的金家子孙,那肩撑粪担怀抱幼童手赶鹅鸭归家的金家媳妇,那放牧归来穿着开裆裤骑在老黄牛背上的山娃┅┅,一切尽收眼底!这又是一幅怎样美丽绝伦的山水画呢?当我们观望这画中之画时,我们也成了别人的画中画呢!
看看那多情的西子水,惹来了成群结队的鱼鹰和白鹭,这些学会了飞翔的精灵,时而歇身于坝堤的石墩,时而钻入了湖底,时而又飞上了金家岩的石窟深处,时而躲入了湖岸四周那苍翠的树林间,还时而欢快地鸣叫着盘旋在行人头顶呢,它们与这湖、这山、这人,竟然是那样和谐地嬉戏成一片。然而,是不是这样的画景也曾打动过那位忧国忧民的少帅了呢?是不是那声声揪心的鸟鸣或婉约的水流也曾涤荡去了少帅那无奈的心境了呢?是不是还有比这西子水更为圣洁的灵魂缠裹着曾经的少帅呢?再看看那座落于湖心小岛之上的钓鱼台,于是乎似若看见了昔日的将军挥竿放钓的身影,似乎将军满目喷发而出的心火还燃烧着遗落于湖岸的足印。那沉寂的水流似若在声声泣诉:这是一湖充满正气的民族之水啊!历史上,一个政权对于另一个政权的颠覆或接替,都需要用许多教人难以抹灭的苦痛和记忆作残酷的代价的,而我始终以为,没有少帅就没有小西湖,没有小西湖也就没有少帅。
据桐梓县志记载,一九四四年十一月二日至一九四六年十二月,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曾被囚禁于小西湖,国民党派重兵持枪看守,将军终日未得自由。将军于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从桐梓取道重庆离开了祖国大陆,在台湾和美国夏威夷度过了他的余生。固然,桐梓小西湖成了将军在祖国大陆生活的最后一站,然而这是怎样漫长的一段囚禁岁月啊,对于将军而言,民族兴亡是大事,国力振兴是大事,国安民乐是大事,还有什么比得上此等大事更重要的大事呢?这一湖西子水,更是因了将军的正气而显出了厚重的文化底蕴。
在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回望这美丽的黔北明珠小西湖,那碧绿的湖水,那苍翠的山峦,那源远流长的天门河,那轰鸣作响的水坝水力发电站,那神奇的天门洞,那神秘夫妻岩,那带血的民族正气,这一切都深深地扎进了我的记忆!
2007/9/1凌晨 写于开洲东城
2007年9月3日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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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裤(外一章)
2007-09-10 22:52:36
喇叭裤(外一章)
■巴佬
五六岁的时候,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条喇叭裤了,那已经是国门大开的八十年代了呢,三叔那时候是我最羡慕的人,因为他有数不完的喇叭裤,三叔穿着喇叭裤,一颤一颤地,摔着宽大的裤脚,他走过我们面前,风就旋到我们面前。
不过我却常常听见母亲背地里说了许多关于三叔的喇叭裤的闲话,“那种烂崽裤,送我都不要的!”母亲说。“我要我要”我接过母亲的话,于是便会遭来母亲很响的几个“苞谷糖”(“苞谷糖”,即用手指节头敲打脑壳,表示敲警钟),可是母亲的“苞谷糖”敲得越响,我就越是向往喇叭裤,我以为,我的倔强性格就是从喜欢喇叭裤开始的。
想喇叭裤想得快要发疯了,于是一个人偷偷地跑进草垛里,用剪刀剪破了裤脚,然后又用捡来的破布巾把裤脚缝上。破布巾往往是母亲做布鞋剩下的烂布块,大多颜色各异,所以缝过之后的裤腿总是花花绿绿的,整双裤脚都被弄得皱巴巴的,但样子上却有点像喇叭裤了,心里自然满足了许多,而这样是会遭来母亲的毒骂的,所以被剪破的裤子当然是些旧裤子,且从来不敢在母亲面前穿的,几个伙伴背地里穿着乐而已。
其实,教我更向往的是小镇上的那些年轻姑娘,她们早就不穿祖先们留下的“的确良”了的,她们也学着年轻的小男人来,穿起了拉链开在前面的喇叭裤。每到赶场的日子,我总要嚷着母亲到集市上去的,我仅仅只是想去看看那些穿喇叭裤的男男女女,我喜欢看他们那宽大的裤腿扬起大街上的尘土的样子,我喜欢看那裤腿下的黑皮鞋,只露出一点点鞋尖,像黑嘴鸭伸出的黑舌条,样子是那样的可爱。母亲到底还是爱我的,除了偶尔也会遭遇她的地阻拦外,大多她还是允许我跟着到集市上去的。到了集市里,母亲还会打发给我喝一碗凉球粉的零币,一种叫“凉球”的果子浆做成的凉粉,味里混合着甘苦,却很好吃。在那闷热的太阳下,我于是躲在大街边的凉粉摊里美美地一边喝着混有冰块的凉球粉,一边偷看那来来往往的喇叭裤。如果只看裤子,是猜不出谁是男人谁是女人来的,他们都是千篇一律的喇叭裤,他们手挽着手,嘴里还哼着歌,歌曲大多都是当时很流行的“真霸道的钞票”,或者是“我家住在黄土高坡”,这歌曲固然是和喇叭裤一样新潮流行而真实和真诚的曲子,这样的场景,整个天空里都荡漾着新鲜快活的空气!
可是待到我也跨入穿喇叭裤的年龄的时候,更多的人却穿起牛仔裤、休闲裤、西裤来了,女人们则更多地喜欢起穿超短裙了的,而这笨重的牛仔裤,这随意凌乱的休闲裤,这过于正经的西裤,都不是我所喜欢的,至于那几乎可以看见大腿的超短裙,更是教我想望起那时的喇叭裤来。喇叭裤是很有内涵和修养的,它把人们的隐私统统笼罩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暴露,不妖艳,但体式开放大胆,甚至是夸张,却所有的人都合适穿它,甚至后来,所有的男男女女都喜欢穿它。
看看现在千奇百样的服装,还有哪一种像喇叭裤那样教整个中国着迷的呢,还有哪一种裤子可以烘烘火火走过一段属于自己的岁月和历史的呢。更多服装只是在追逐浮躁和短暂的时髦,布料越来越少,价格越来越贵,穿着越来越暴露,而人的心灵越来越阴暗,真诚越来越廉价,甚至是遭遇变卖。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虽然是那么的近,虽然地球也只是一个“村庄”那么大了,但心与心的距离,却是那样的遥不可测呢。
流光远远地去了,它把喇叭裤装进了那时一个从来没有真正穿过喇叭裤的少儿的记忆,它吹红了樱桃,吹绿了芭蕉,但它一直没有吹落我梦里的喇叭裤。
■小人书
最开始,我错误地把父亲的《薛仁贵征东》和《薛仁贵征西》两册“家当”当作小人书来看了的,因为书里的配画比较多,看见书里那些插刀骑马的英雄,我总是很激动,总是也要学着英雄的样子,在自己的腰脊梁上捆上一块短小的木皮(当作刀),双脚蹲成出拳的样子,用尽可能大的嗓门,吼着“嘿”与“哈”或者“乒”与“乓”的组合词,俨然一副“老大”的样子,可爱极了。
后来,从三叔的书房里搜到了一些陈旧的小人书,那是被三叔背弃不要了的旧书,我捡了来,当作宝贝一样爱护。其他的小伙伴到底也没几个有小人书的,要数我最多了的,他们纷纷来向我讨要,那时候我很“阿Q”的,从来不随便发放一本书出去。自己的书,大多是已经看完了的,且记住了一些情节,于是便向那些要给自己借书的伙伴施威,要他们做我的战马,让我骑在他们脊背上,示演书里的英雄。我从那时起就向往英雄了的,扮演的脚色固然多是英雄,而最为愚钝木纳的小伙伴,往往就是被沦为“敌人”的扮演者,那时侯我对胜利的欲望是相当强烈的,甚至我认为有点“变态”。我总是会把那些听话的小伙伴纠集起来,死死地“整治”愚钝木纳的小伙伴,直到他喊“好”为止,甚至,我还会要求那些借书的伙伴称自己几声“爷爷”后,方才同意把书借出去,末了,还要再三叮嘱“孙子”们几句:“别给我弄丢了哦”。说这话的时候,声音还很大,还斜着眼,尽可能地露出白眼部分,用余光恨恨地倾吐着内心里的快感。
和别的小伙伴打架,打不赢的话,我就会拿借书这玩意来说事的,似乎自己永远都是一个债主,没有人可以欺骗自己的。有些伙伴很懒看书,也懒得借书,但喜欢听书里的故事,常常把我围在中间,央我讲故事。要是夜里,我讲的是“聊斋”,大家听着听着都会毛骨倒立的,最后,吓得没有一个人敢独自回家,我于是得一个一个送回去。其实自己也是很怕鬼的,故意装了胆子,充了“老大”。记得有一次,我把伙伴们送完回家,自己一个人返家,心里害怕至极,走一步,就要往身后看一眼,生怕屁股后面来了鬼,走到家的时候,竟然“哇”地一声吓得哭了起来。
记忆里,我被老师收缴得最多的书就是小人书了,在课堂里看小人书,是最惹老师生气的,于是老师用劈开了一头的竹板,命令学生自己伸出手来,犯一次错就在学生的手掌上敲打一次。我常常因为看小人书而被老师“打扳子”。被打扳子是最不光彩的事,因为常常被打扳子的学生,大多都被别人称为“报应货”或“报应崽”的,寨子里,“报应货”是最低贱的称呼了的。
然而,看小人书的那段岁月已经远远地去了,其中的苦与乐,也只有翻开心灵的某些底片时,方可寻得其中的一些细枝末节来。
2007/9/4凌晨写于开洲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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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祭
2007-09-10 22:52:11
■刘燕成
我踌躇许久后,才动了剪掉长发的念头,然而,我是心不甘情不愿地剪掉了这一头长发的,要不是单位领导一而再,再而三地用异样的目光打量我的长发,要不是女友常常用“你不剪,我就去剪”这样的话来“威胁”我,我是不会剪掉长发的。《孝经》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我虽为不孝之子,但爱长发的癖性,是从小就染上了的。
幼时,我很喜欢母亲那一头乌黑发亮长发,那多像一抹悠长的精灵啊,常常在我的梦里徘徊,时至今日,装在我脑海里的母亲,最为清晰的莫过于她的那一头长发了。母亲有两条被头发磨的发光的发夹,纯白银做的,是她和父亲结婚时唯一最贵重的婚礼。母亲去世的时候,两个发夹都还戴在头上,用鲜艳的红头绳系着,那长发像一团云,堆在头顶,很美丽。母亲留给我一个美丽的记忆,尽管她历尽了病魔的折腾,尽管她对这个世界恋恋不舍。
我的胞姐妹都是吸取了母亲的“精华”了的,她们也像母亲一样,有一头乌黑飘逸的长发,被誉为寨子里的美女。寨子里别的女孩,总是留不出长发来的,她们的头发不是泛黄,就是喜欢分岔,头发分了岔,就留不成长发了的。但姐姐和妹妹的头发,和母亲的一样,乌黑、发亮、粗长,且浓厚,不随意脱落。幼时家里穷,买不起洗发露,姐姐和妹妹就学着母亲,用山茶油来洗头,未曾想,头发越洗越黑,越洗亮,惹得那些长不成长发的姑娘眼红嫉妒起来了呢。
还是学生的时候,我应当属于“异类分子”的,因为头发老是长长的,看上去不像学生,于是老师总是向我哄:“人不人,鬼不鬼的”。老师哄这话的时候,我就开始发慌,开始为那一头长发祈祷,毕竟校规校纪里面明文规定了的,“男生不得留长发”。无法了呢,我的长发梦就这样夹杂在世俗的气缝里,寻不到存在的空间了呢。我开始把目光投在了女生身上,并很固执地认为,留长发的女生,统统归属美女类型,可惜这个年代,还有几个女生愿意留长发呢,她们更多地喜欢留“鸡窝头”去了,有的更是妥摔,头发剪得比男人的还短,要不是男女始终有别,光凭那一头发型,是分不清男人女人了的。
上大学后,我以为可以松一口气了的,于是又准备蓄长发。并且听说经常洗头发有助于头发长势,于是我每天洗一次头,期盼着头发快点长长起来,无奈,头发刚翻下了耳盖,便被学校领导“抓”了去,“学生干部不得留长发,你不晓得?”学校领导对我说,而且话音是以去声结束的,很响,很洪亮,很愤怒。真不知,我的长发梦到底招惹谁了,才刚刚出苗,就被掐掉了苗头。
好不容易,十余年寒窗苦读就要结束了,我那不灭的长发梦,却一直醒在心里的。大学四年级的时候,似乎是死灰忽然,我迫切地期待着自己有一头长发,于是又开始做起了长发计划,照例是天天洗头,头发也似乎很争气,一学期下来,由原来的大平头长翻了耳盖,教我无比满意。可是麻烦事又来了呢,谁都知道的,大学四年纪的核心工作就是寻找工作,很多同学对我说,凭你那头式去找工作,能找得到才叫见鬼。这话说得我心里烦躁、不安、发毛。但是看见同学们都一个个打扮得绅士模样,我那留住长发的心理围墙渐渐崩溃丹塌了,走进理发店的时候,我是恨恨地切咬着牙关的,要知道,这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呢。
剪掉了长发,找到了工作,这似乎是应证了同学所说的话,但我心里,还是一直留有一个长发梦的,无奈我也是爱好面子的那种俗套中人,刚毕业来单位的这些年,一直不敢把头发蓄长,这口气一直闷到今年年初,才得以释放:我又静悄悄地蓄起长发来了。时至今日,也只是半年光景而已,头发便又长翻了耳盖,垂下了脸颊,后脑盖上的头发,足够扎个小辫子了的,于是很多朋友对我说,“这下,可真像个诗人了呢”。也不晓得,长发和诗人,到底是什么时候有了瓜果之亲了呢。不过诗人也罢,长发也罢,都是我所喜欢的,但我一直都不以为自己是诗人,也从来不敢以诗人自居的,诗歌,只是爱好而已,就像我爱好长发一样,说不出理由,也不需要说出理由的。记得有人向四川师范大学著有“长衫教授”之称的李里教授问起他为何那样喜欢长衫时,他却寻找了一个“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理由回答别人。有理由反驳别人,固然是很好的,但我自幼喜好长发,挖空了心肝也说不出理由来的,或许,这种爱好就是流淌在骨髓里的血液,又或许是灵魂的一半了罢,要么,它怎能若此教我着迷的呢。
然而,我到底是向世俗妥协了的。很多次,单位领导总是用异样的目光打量着我,然后说,“你那头发,也该剪了的,要注意形象嘛”。很多次,女友愤愤地盯着我的头发,“你这像一个工作了的男人吗?你这像个样子吗?你不剪,那我去剪!”甚至,在旁人异样的目光里,我也读懂了那些无声的“警告”了的。在理发店,我盯着镜子里慢慢短去的发痕,我看着自己,我开始怀疑,我到底能不能活出自己的模样来呢?我能不能做一个真正的自己呢?在世俗面前,我找不着北了。
我开始想起我们祖先曾经的那个朝代,一纸“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满族皇令,我想起了百年长辫纷纷落地的样子,我也想起了那个,“不受诏、不剃头,其意如山”的本名郑成功的朱成功将军,那些带血的长辫故事,那些与头发有关的历史和岁月,虽然已经远远地去了,但是它的辉煌和尘迹,它苍茫无边的故事,依然教我深深怀念,一如我怀念过去的长发,以及躺在长发里的雪雨风霜!
2007/9/6晚写于散文诗之乡开洲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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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师吾友(4)--凤城居
2007-09-10 22:50:56
吾师吾友(4)--凤城居
——关于凤城居的小说
■巴佬
从2007年1月末至今,我仍没有看见任何一颗出自于凤城居的文字,我知道他依然受困于年初的那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2007年1月23日晚24时左右,凤城居从恶梦中醒来,看见屋子里浓烟滚滚,火花乱钻,就这样,一场火灾降临到他头上,不幸中的万幸,火灾夺走了他所以家产和藏书之后,留下了一个完整无缺的凤城居给我们,我是在事情发生两个多星期之后才得到消息的,作为他的好友和老乡,我却只能躲在遥远的省城默默地为他祈祷,心里很是渐愧。前些日子,从QQ里了解到他为了工作和生活四处奔波,根本没有时间去搭理他的博客家园了,固然,关于他笔下的那些或是尖酸刻薄或是温柔顺服的烈寨狗,已经久久地没有跑进我的视野,我甚至开始怀念起它们来!
曾经,“山鬼”(甘典江)向我说过,至于小说创作,他要专门挖他的“夜郎县”,就像那个喜欢戴斗笠、喜欢穿解放鞋的“姚国丹”(潘年英教授)挖他的盘杠村一样,像沈从文一样怜惜属于他自己的凤凰,像鲁迅一样雕刻他自己的孔乙己。他劝凤城居认真研究他的烈寨,劝我把我的那个"梅花村"当成一个工程来做、来挖,最后,弄成系列自成一体,由此抽象为一个"符号",继而树立起属于自己的品牌。因为“这种做法,文学史上早有先例,比如福克纳、安德森、莫言、格非、余华、苏童都是或部分是,以此辐射,一片叶子见出太阳来”。山鬼的话使我恍然大悟,我“激情澎湃”了好些时日,可是后来因为工作打紧得要命,我几乎无力再挤出时间去叙说我的“梅花村”,尽管我很想说,而这个时候,凤城居一口气接连弄了两篇极为“上眼”的小说,小说写的全都是烈寨的狗,大概是他觉得意犹未尽,还另外弄了一首专门记叙烈寨狗的诗歌,就这样,凤城居的烈寨和烈寨狗深深地扎进了读者的视野,甚至偶尔在梦里,遇到的场景居然也会跳出几条烈寨狗来。
凤城居的小说语言很具个性,不急不躁地,把故事娓娓道来,时不时穿插一些极具悬念的情节,使读者眼睛一亮,这恐怕和他的性格和为人处事相关,凤城居做事素来都很谦虚谨慎,但要他无缘无故地接受某些无聊无理的妥协,却又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凤城居的“居”在侗语里是鬼的意思,一个胆敢称自己为凤城之鬼的人,毕竟多少有一点“鬼”的,尤其突出地表现在小说上。
“听潘二巴说,王大发第一次来烈寨时,他到乐子家去的时候,只有乐子媳妇一人在家,当时乐子媳妇正在洗澡,这王大发,不,是**的王八,竟进去将乐子媳妇按倒地下,若不是有狗在家,就真的被这王八奸污了,当时乐子家的狗脚上正有伤,只咬到了王大发皮肉,要不,那次王大发就没命了”(《要杀狗的村庄》)。凤城居笔下的狗本来是一群温顺善良的家伙,这样的狗却要被无辜地宰杀了,凤城居怎能不悲伤,他把自己的情感揉进文字,附加在一群无辜的烈寨狗身上,通过狗,来反驳那些无聊的“号令”和肮脏的面具,来传达自己灵魂深处的人性的闪光点。
其实对于一群狗的描述是很容易使人陷入世俗的误区的,世人常常认为狗的恶性在于保护主人而不顾命地咬伤陌生人,在于狗的顺从和低头哈腰,而在凤城居笔下的那群烈寨的狗,除了与生俱来的“不闲家贫”的狗性外,还具有极强的叛逆与反抗精神。
“潘二巴走出门来,呼住正冲着干部们吼叫的狗:不长眼的畜生,县里(镇里)的干部也不认得,还叫?老子宰了你们。狗还是一声两声地叫,二巴就一脚踹过去,狗这才住了声。” (《要杀狗的村庄》),面对那些来杀狗的干部,狗即便不知道,依了狗性,叫是理所当然,这里的狗叫,当然不仅仅是停留在表层的叫声,是一种不妥协不屈辱的反抗,但是,狗最终得到的报应就是“二巴就一脚踹过去”的血淋淋的武力打压。
“几个月后,我在离烈寨三十多里远的黄哨山坡脚看到了它,它身上的毛失去了原有的光泽,脏而蓬乱,眼里也写满了疲惫与哀怨,可见它的逃亡生涯并不顺当。它已经不肯跟我相认了,我叫它,它也只是戒备地远远地看着我,当它看到我身后有人走过来时,忽然掉头跑了。”(《好狗阿四》)这是凤城居对好狗阿四的最后描述,阿四本来是一条“不仅能看家防盗,还对各种投毒不屑一顾,最难得的是对主人特别忠诚”的好狗,但是那天阿四愤愤地咬伤了那些“一来就是10多个,手里拿根绳子,个个气势冲冲”,抓人“不是抓去坐牢而是结扎,手里的绳子也不是拿来捆人而是捆东西”的干部后,而被迫逃命到荒山野岭偷躲着过日子去了,最后,“流亡野外的阿四变得异常的凶狠了,时常躲在村口,见是外来人就扑上来咬,特别是进村的干部,每来一次就被咬一次。人们都说,阿四发疯了,是一条疯狗。终于有一天,全村人和进村的干部们堵在村口围剿它。也许是阿四从毫无表情的父亲的脸上看不出原谅它的任何一点迹象,它突出人群后在烈寨消失了”。这样的悲剧已经揉碎了读者心里最为柔软的那一部分,而生发出有丝丝凄凉怜悯的心境来。
我以为,小说的剧情不在于所要描叙的主人公的庞巨高大,而在附加于主人公身上的责任和承担责任的勇气,凤城居通过他的烈寨狗实现了物与人在地位上的艰难的戏剧性的转换,继而抵达了他所要追求的来自于文字的某些快感,充满了调侃和嘲笑的味道。
又是好些时日没有读到凤城居的文字了,大概是因为工作紧的缘故。但愿凤城居继续捡起他的笔,放开心灵的闸门,将那群烈寨狗讴歌下去!
(吴志文,笔名凤城居,侗族,20世纪70年代末生,贵州天柱人。喜欢文学,初三开始发表文章,至今在《贵州民族报》、《贵州商报》、《微型小说选刊》等报刊杂志发表文章50余篇。大学期间多习哲学,思想转而急进(在一些人看来),并认为文学不是表达思想的最好方式,从此很少写作。大学毕业后,在迷茫中失落,在失落中迷茫了三年,复又觉得写作才是让内心平静的最好生活状态,欲重新拾笔写作。为文是快乐又是痛苦的,做人是高贵又是卑劣的。我将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不慌不忙中努力接近一种适于本人的生存状态。)
2007/5/29凌晨写于散文诗之乡开阳
2007/9/9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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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老师和同学的话
2007-09-10 22:44:22
文/巴佬
教师节又来了,可外面突然下起了雨,是秋雨,淅淅沥沥的,拨乱了我的心绪。对面办公桌的女同事突然说了句:“老公今夜不在家,教师节,要去看他老师”。呵呵,原来又是教师节了呢,老师,您还好吗?
我读了十多年书,教过我的老师恐怕不会少于两个零的,可是大多已经记不起了,是我记不得他们,也是他们记不得我了,他们,有的去了天国,有的还在生命的余光里惦念着他那过去的孩子,有的依然固守在三尺天地里,默默地,他们将一生耗费给了粉尘,耗费给了那块黑色的天空,那天空下,已经飞走了许多燕子,剩下这个九月初秋的冷雨,淅淅沥沥的,教我看清了过去,也看清未来,心里一直是感动着的!
这个秋天,不但我的老师还在做着老师,我的同学也在做起老师来了,他们是:小海(贵阳学院)、阿凤(贵州师范大学)、阿凯(正安一中)、阿圣(开阳四中)、阿英(遵义中医学院)、毛谦(贵州电子中专)、阿树(西南商学院)、恨天(遵义一中)、海燕(天柱民中)、尽豪(天柱民中)、宜荣(远口中学)、秀柱(天柱二中)等等,有一些,我记不得他们的名字了,他们也记不得我的名字了的,偶尔从别人嘴里听得一些关于他们的消息,不晓得是不是真的,初步估计下来,同学中,做老师的是最多的,为他们骄傲和自豪,祝福你们,我的同学!
惟独有一个同学,她是很独特的,她大学毕业后,做了护士,这是生命的呵护师呢,我以为,她也应当算作老师一类的,我很敬佩她。她就是我的同学阿香,一个从偏远山村走向了都市的农村女孩,一个用生命呵护生命的使者和老师。阿香今年9月1日结婚,郎君是个很有才华的帅哥,这已经注定了,阿香的此时此刻和未来,一定是很幸福的。
窗外的秋雨还是淅淅沥沥的,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这样也好,因为雨落下来,这个世界就干净了,只是我的老师和我的同学,你们听见了我的祝福了吗?
写于2007/9/10教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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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师吾友(2)----海涛哥
2007-08-30 09:26:09
吾师吾友(2)
■巴佬
知道海涛哥那相当当的名儿,是上高中那阵子,那时,恩师高原苍鹰老师教育我们要逐渐学会在逆境中独立自强,他把海涛哥当作我们学习的例子,他说海涛哥就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小学毕业的海涛哥,靠两条拐杖和自己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吃尽千磨万难,成就了自己的文学梦,成为老家赫赫有名的青年作家。听老师这么一说,海涛哥便成了我心中的偶像,不,应该说是一种精神力量!
真正认识海涛哥却是2006年国庆,在老家一个叫云龙山庄的小山谷里,一伙师友商量着要改版清水江文学网,海涛哥嘱我一定要参加,如此,我才融入了这个圈子的。没有见到海涛哥之前,我以为他一定是那种惨不可睹的状态,我以为,他肯定是要人扶着才能走动的那样老火,殊知,海涛哥比我想象的要好了许多倍,那恐怕是多年来的毅力,促使他改变了自己的。他不但可以娴熟地自架双拐,甚至,在他那聪颖顽皮的儿子不趁滑倒之时,他还可以扶起自己的儿子的。海涛哥在会上宣布,要凤城居和我负责网站改版的事宜,他说他要慢慢把我们带上路,然后自己便退出网站,不再参与管理。但我似乎很不争气,不但不能为清水江文学网做点什么,反而因为我进入后台管理不当,网站被关闭了,真是罪孽啊。
清水江文学网是海涛哥自己掏钱购买空间做的,属于纯文学网站,不到两年时间,网站浏览量高达数百万次,这一关闭,便将我们思路都打乱了,事先我是不知道是我操作不当而被关闭的,当然直到现在,我都还是那个“死脑筋”,认为自己并没有随意改动网站,觉得其中另有奥妙,后来此事也就不再追究,不过我心里还是愧疚不已的,我知道那是海涛哥的心血。以往,很多人都不理解海涛哥,认为做文学网站没有什么意义,对于这些人,海涛哥是懒得理会他们的,海涛哥心里自然明白自己所作所为的意义。
当然海涛哥也不是吃了饭没事干的那种闲人,他不但生活拮据,还生有疾患在身,却为了养活自己和家人,他一刻都闲不下来的。他在老家凤城租了一家小门面,做些打字复印的活儿,虽然看上去不是很累,但海涛哥的打字店却和别人不同的,他不但要帮别人打字,还得帮别人修改稿子,甚至是帮人代笔,而价钱一分也不涨,很多人,也就是冲着海涛哥的作家身份来的,大家都贪得了这个便宜,累的却是海涛哥自己。却就是在这样的境况下,海涛哥还要坚持追寻心里的一个又一个梦想,他常常强忍着疾苦而作文字,可以说,他的两本个人著作《喋血黄金梦》和《流浪的青春》是用生命之血写就的文字,我很喜欢这种用血写就的真诚的文字故事,我在夜里心静之时把《喋血黄金梦》和《流浪的青春》翻了好几遍,每一次捧读这两本书,我的手总是沉甸甸的,我以为,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没有理由不向海涛哥敬礼的。
海涛哥凭借自己辛勤之汗水,赢得了不少荣誉和赞许的目光,但这些似乎只是生命苦旅中一瞬间的幸福而已,总是有更多的苦难,缠绕在苦命人身上。屡屡有不可预测的疾痛发作,致使海涛哥心力已全然透支。那次我和海涛哥一起在他的打印店里守夜,他含着泪花向我诉说了他的人生际遇,使我在那静静的夜晚,得以真正走进了那个真实的海涛哥,那一晚,我胜过读了十年书。
我以为,如果当下这个浮躁的人世要说真的还有英雄,那么海涛哥也应该算在内的。曹操说得没错,“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也”,海涛哥正若此言,其自幼家境贫寒,且有重疾缠身,致使双腿萎缩而无以能行走,但其大志未失,仍坚持自学文字,把玩墨稿,屡屡有大作荣登名刊,获各类名目大奖,此为其大志所在也。其间,海涛哥见老家文化缺失(或者是流失),其忧心忡忡,知其者寡,故其在本来就简朴的家庭生活开支上努力挤压,炸出了购买网络空间的费用,和凤城居(此君另专文描写)一起轰轰烈烈地建立起了独具特色的清水江纯文学网站,同时,还赢得了某些商家热心赞助,主持举办一年一度的全县学生作文大赛,将老家文学之气氛推向了极致的浓郁。此外,海涛哥常常拖着病体,为莘莘学子授业传道,周游讲学,或作报告,或街头签名赠书,此举,于老家各地,无不称道者也,我猜想,海涛哥虽因身体之缺陷而未一定能抵达“吞吐天地之志”,但其心灵深处,一定是将心愿埋进了学子们身上。是的,一个人的力量和智慧是极其有限的,但众多散兵聚将起来,我以为,没有打不好的胜仗的。
正因为若此,我方毫不忧郁地承应了海涛哥嘱托做好清水江文学网之重担,当然,其间还因为有我的学长凤城居兄在与我一起打拼这块小小的文学园地,尤其是还有一大帮师友和读者在背后为我们撑腰,我以为,做好这件事并非遥不可及,只争时间迟早罢了。
其实说来也很稀奇的,至目下,我仅与海涛哥有过三次见面而已,除开第一次在云龙山庄相见外,第二次便是我带父亲进小城人民医院查病,因去医院之道必经海涛哥的小店门口,我于是借道进去说了几句简单的问候之言,那时恰恰“运筹帷幄”小姐回老家结婚,正于海涛哥家里闲聊,无奈事务缠身,匆匆一见便离开了。第三次则为去岁回家闹春节之时,按先期计划,途经凤城与师友相聚,进行被我们称之为“清水江文学年会”的事务,此次相聚时间稍长了些,因为我在小城借宿了一夜,次日上午还于“山鬼”(此君另专文描写)之三宝殿饮酒赏艺,甚是高兴而归的。其实还有一次机会可以与海涛哥相见的,不过那次是因为父亲重病在床,我返家探看,却只待我返家后的第三天,父亲便与世长辞了。也不知道海涛哥从何处迅速闻得噩耗,并立急致电安慰我,且反复向我言明,要亲自上门掉念先父,我劝其不必若此厚礼,因我乡下老家实为僻远闭塞,唯一一条凸凹未平的简易马路也只通过了寨口,尚离老家还有些小路,且为上坡之道,怎敢若此造孽海涛哥呢?其实这次我是不想惊动老家师友的,但想不到海涛哥在凤城组织了圈内师友,重情重礼地登上寒舍悼念先父,此恩必当永世铭记在心的。后事料理完毕后,返程经过凤城之时,开始我是想去见见海涛哥的,但我到底是不忍心让他看见我伤心未除的样子,故此而没有去拜见他,当然,他肯定是会理解我的。
前几个月,海涛哥决定不再参与管理清水江文学网,一开始我很是纳闷,但现在想来,我却觉得自己也不再忍心让海涛哥来承受这份苦差了的,我知道他最需要的并不是掌声或鲜花,他要的是时间来调养自己的病体,疾患依然没有从他那孱弱的身子上消失,他每天都得炼气功,以此来调养循环之血,减轻病疾所带来的苦痛。我真的希望我的师友们都能够健康快乐,惟有健康和快乐才是人间最为珍贵的财富,我祝愿海涛哥能够天天拥有这样的财富!
2007/8/24凌晨 于中国散文诗之乡贵州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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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师吾友(1)--高原苍鹰
2007-08-30 09:25:16
吾师吾友(1)
■巴佬
高原苍鹰,吾恩师也,这恩,不计其数,但主要为育人之恩,育人,非口言易事,许多人,默默地做了一辈子教书匠,却没几个学生记得,许多人,抛头露面到处讲学为师,却也道不出为师即为人之真理,惟有恩师,默默地隐身于老家一角,不喧哗,不起哄,教自己的书,育自己的弟子,玩自己的文字,走自己的路子,最后,可谓桃李满天下。
恩师个头不高,着装朴素,时时笑容可掬,慈祥可亲。1997年9月,我被小城二中收做门徒,编入恩师门下,做了其三年弟子,实乃此生之幸事,往昔依旧历历在目,抹之不去。恩师授国文课,不居于泥,不定法,不守旧,不施以戒型,国语功底厚者,只要举动不泱及他人,可在下把玩他物,或专攻其他课务,或巡游梦里,气氛自由宽松,正适宜山娃与生具来之脾性。一学期毕,恩师所授之门徒,无一不斩将夺关。恩师授课,重内省,轻外浮,门徒勇于自由畅想,作文,凡出于一家思虑之言者,恩师一概赐予高分褒之,并于文末书一段褒奖之词,深得学生欢喜也。
鄙人天生愚钝,自幼家境贫苦,遭遇惨淡,情感淡薄,寡言少语,不好与人相通,幸得恩师良育,驱逐癖性,换来生机,于千禧之年跨入象牙之塔,疆域之上,已远远抛离恩师。此后,一股莫名之妄想浸入心际,教我日日悬吊于文字边缘,什么孔夫子,什么老子荀子,均来戏弄我象牙之年华,直至近现代的某些国文大师,鄙人统统朝拜在上,其间,尤以鲁迅、沈从文、周作人等诸君为我所好,异域之托尔斯泰、博尔赫斯(主要是散文)、普希金(主要是诗歌)等文学圣手,教我仰慕不已。随后,一些稚嫩之文字落于稿笺。恩师闻此消息,眉喜之颜无以言表,其披星戴月,伏案挑灯,隧将拙作润色之后,荐往报端。见门徒文字露于报端,其喜,胜于门徒之喜也。
去岁,老家师友相聚,恩师拖病赴会,吾见其脸容枯黄,眼色昏暗,双手扶脸,连连称苦,咽不进食,吞未下水,无奈,饭未毕,撤席而去也!望其离席而去之背影,吾心里暗痛,恩师已老矣!
又至今岁初,吾与同窗好友在老家小城门外游耍,至夕阳欲下之际,隧猛然升腾一股愧疚之感,何不登门瞧瞧恩师呢?于便一边猛击恩师手机号码,一边溜进街市,购上适宜恩师年龄之补品,急切切窜入母校天柱二中。可惜久未来往之故,寻了过去进校之门,却发现铁门已封,苦笑一阵,折道回走,竟然在小城大花园一隅,赫然发现母校之崭新容貌,却认不出了。试想,外荡的游子竟然认不出眼前的母亲,此为喜为悲,殊可言之?
恩师庭堂并未豪丽,一沙发、一彩电、一水果桌,其摆放井然有序,此已足矣。见得恩师体容稍微转乐,甚喜也。恩师取出满盘果品,嘱吾与同窗大吃,一边聊天,一边进食,年轻人饥餐之态,于恩师前不必有何遮掩的。却因当日须赶往同窗舍下,故只待了十来分钟,便与恩师告辞了。此去算来,又是半载光阴流逝远去也,幸好,借网络之便利,此间亦常常与恩师得以在这虚幻的网络世界里,互为流连,故时时刻刻察觉恩师慈颜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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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村庄
2007-08-22 07:27:14
幸福的村庄
►刘燕成
我是无意间闯入了这个幸福的村庄的!
那天,我百无聊赖地沿着水库工地下的那条小溪逆流行走,竟然就在那僻远的溪水源头,发现林林葱葱的翠竹下,掩护着这十来户木楼人家的小村庄,潺潺流水正从吊脚楼下欢快地歌唱着奔涌东去,几只大黄狗躺在屋檐下,温驯地摇着粗壮的尾巴,离木楼不远的篱笆内,有几个女人在铲地,时不时传来一阵笑声,仔细一听,原来她们一边劳作,一边在说着黄段子。溪水两岸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块烂泥田,厚黑的田泥正冒着气泡,几个撑着犁耙的男人喊停了老黄牛,他们伸出食指,沿冒着气泡的烂泥孔一路摸去,眨眼工夫,便拉出一条肥硕的黄鳝来。村庄里的孩子们,光着屁股在清亮的溪水里学着游泳,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脊背看得见弹回的阳光,他们欢呼着溪水小塘带来的愉悦,稚嫩而快乐的叫喊声在小溪深处跌荡,惊落了我困倦已久的情绪。这些山里人,藏在这僻静的山谷里,竟然生活得如此得意幸福!
此后的日子,我便习惯了去打探这个幸福的村庄,我常常在夕阳余晖里学会慢慢靠近他们的幸福,我甚至是试图去聆听或读懂这村庄里的老农和山娃以及男人女人对这小溪或大山的呓语,日日夜夜,他们都用自己的身体或语言,表达着心里对这河山的爱意,我不知道,爱一座山或爱一条河流到底需要怎样的力量或勇气,但我敢肯定,只有生活在村庄里的人,才算得上是真正拥有了对大山和江河的真爱。
炊烟慢慢地从木楼一角钻将出来了,它们升向鲜红如血的夕阳,它们和夕阳将身子一起揉碎在苍翠的半山腰里,整个过程,并没有撕裂着的你争我斗的场面,也没有谁要欺诈谁的意图,一切都是那么的温柔和谐。村庄里,那些云朵和溪水,炊烟和夕阳,它们那身体进入身体的快意,恐怕就是大自然展现给我的最为圣洁的一种表达了罢。
女人是先于男人收工回家了的,她们肩上的粪担,落下一路叽咯叽咯的声响,像一曲音符未全的歌,残缺的旋律却留给了我更多想望。女人到了家,首先是点燃热水锅下的薪火,干了一整天活,得先洗抹身上的汗渣。待得土锅里的水烧热了,他们便端下檀木藻盆来,在木楼外的空地上,对着皎洁的月,擦洗白天留下的汗迹。接着是男人和小孩陆陆续续地赶回家来,男人正打算着撑完这一季犁,就要把小孩送到学堂去的,不过这小孩,只顾眨着眼,抬起头望着满脸胡须拉渣的男人,说什么也不愿意离开这小溪和溪水下的山塘,似乎那顽皮的野性还没耍够,那溪水,也似乎是他们心上永远放不下的天堂,他们转过身去,挤着眼泪,钻进了刚刚洗浴完毕的女人怀里。
晚饭是守在家里的老人做的,人老了,去不得哪里,也干不了家外活,就只有守在家里给男人和女人打点一些简单的家务事,不过吃够了一辈子苦味的老人,饭菜自然是做得比女人做的还色香可口。饭桌上的男人,往往没几两土酒伺候是一整晚都不会睡着觉的,土酒是他们的女人自己做的,用苞谷或高粱酿制而成,制作过程虽然简单,但其中温暖的情意却是男人一辈子也偿不完的债务,当然,女人也并未成心要男人以偿债的方式去爱着或享受着她们,她们只是在小孩或老人遭遇病痛或不测之际,希望自己的男人能够像山一样,撑起属于自己一家人的天宇,最奢侈的时候,恐怕也只是在夜静人稀之时,便会想起自己的男人那个温暖的身体而已。
村庄里的男人和女人总是喜欢在这寂静的夜里彰显出自己内心深处的幸福来的,他们以对酒歌为夜里的乐趣,三三两两地坐在木楼外的青石板上,歌声迈过了小溪对岸,在山的那边迂回飘荡。这酒歌,自然是老人留下的,不过老人曾经唱过的酒歌,那“版本”已不尽对得起现在年轻人的某些口味了,年轻的人们大胆并毫不客气地在酒歌的歌词和音韵上作了修整。以往,人们最喜欢吟唱的莫过于“书中自由黄金屋”一般的误教或“咱们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岁”之类过于悲沉于神化了的个人崇拜中的曲调,这些已经是远远地扭曲了现在年轻人的味口了的。姑娘和小伙子们,似乎是对酒歌沾不了边的,他们喜欢流行的元素要多一些,这些年,没有哪一个姑娘或小伙不会没有“见识”的,他们或多或少地沾染着某些浮躁的物象,凭心而论,这一代年轻人太过于做作了的,他们背叛了自己的父母的过去,他们是老人眼中最倔强最叛逆最自我的一代。只有此时的男人女人,才是稳稳地踩在了先人的足印里,做着属于自己的梦,他们才是酒歌的“粉丝”,他们的音质,似乎天生就是用来唱酒歌的。他们唱“全家宝”,唱“增广贤文”,唱“三国”和“水浒”,句调工整押韵,词条琅琅上口,易于铭记,即便认不得字,晓得其意思也就足够了的。
然而,男人的贪欲就像是一个无底洞,唱歌或不唱歌的时候,这酒,都硬是要一杯接着一杯地干下去的,要不是女人心疼自己的男人,拦截了男人蔓延向酒缸子的手,男人才不晓得自觉地珍惜自己呢,他们任凭那淡淡甜味的土酒牵引出若干风马牛不相及的断章和故事来,幸福地眯着双眼,把秋波渡到了自己女人丰满的胸口,女人自然也就读懂了男人的心事,将玩耍在木楼外数星星的孩子唤进屋来,给他们端来洗澡盆,舀上几瓢清亮的暖水,细细地洗抹孩子们那黝黑的脊梁背,然后便把他们安顿到木楼上的厢房里,就回到了男人的身边,这月夜寂静的村庄,于便总是充满了幸福!
2007/8/18于紫江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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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父亲
2007-08-21 21:53:22
永远的父亲
■刘燕成
父亲是在我文字里出现得最多的亲人,因为我的写作“冲动”大多来源于我那苦命的父亲,我最初举起比自己小手还要粗壮的毛笔胡乱涂鸦,也是因为父亲的那几册手抄“颜楷”歌本,直到后来,我面对着枯瘦泛黄的父亲痛哭流涕,而他却再也不能听到我的呼唤之际,我便萌发了撰写一册家史的欲念,这种欲念在我对父亲的不断思念中日显强烈,虽然,我知道这孱弱的文字在真挚的亲情面前是那么苍白无力,尤其对于我对父亲的挚爱和思悼,没有任何文字可以替代永远的父亲!
父亲出生于一九四七年农历十一月二十八日,那依旧是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祖母用一团薄薄的棉花紧紧地缠裹着父亲,从劳改场奔跑回家,我估计那天的风雨一定很大,一定有很多旁观者对着祖母眼红或冷笑,因为祖父是一个盲人,是该“千刀万剐”的富农之子,祖母从一来到我家便注定了一身苦难,而父亲却成了苦难里盛开的花朵,父亲的降临无疑给了这个富农之家带来了莫大的欣慰和鼓舞,由此,父亲深得曾祖母的溺爱,直到父亲八岁的时候,一场由于贪玩引起的火灾烧光了整个大家庭的粮仓,父亲方彻底地醒悟了,但紧随其后的便是接二连三的政治风波,社会的变动疯狂地摧残着那个富裕的封建家庭,父亲和祖母后来被套上了富农的“高帽子”,整日生活在别人的辱骂和批斗声中!
那是一段怎样苦难的岁月呢,我的想象无以能抵达到那种真切的疼痛里去,何况父亲是亲身经历着那些苦痛。很多时候,我更宁愿相信我的祖先本就是无罪的,他们只是运用积攒下来的银子多购置了一些田块和土地而已,他们与当今的富商又有什么区别呢,当今的那些大财主不是一样的坐在豪舍里享受着财富带来的乐趣吗,他们是先明的。
但是,祖先的富有却留给祖母和父亲无边无际的苦难,首先是父亲被剥去了读书的机会,“富农阶层的人怎么可以上学呢,简直是造了反了”,那时大队书记曾无数次敲打着我家的八仙桌对着祖母怒吼,甚至包括后来,我的二叔同样因为阶级成分的问题而被拒之学堂门外,二叔常常在酒后向我透露他那时的无奈,那时,公社领导三天两头跑往我家查点人数,唯恐哪个偷了懒,祖母和父亲以及我的二叔,他们参加劳动是不给计工分的,纯粹的“义务劳动”,父亲稍微年纪长了点去,可以和祖母一起干重活,但二叔还尚年幼,大队领导便安排他给大队放牛,此后,就再也没有了读书的机会。
幸得父亲天生聪颖,从小就长心眼,他曾经偷偷地观摩老家上坎的吴进士写过不少字,吴进士是旧社会的文化人,地主之家,深得颜体楷法,在后来的政治风波里惨遭批斗而死。朦朦胧胧的记忆里,似乎还记得吴进士家的子孙变卖他家老房子的时候,许多村民背着竹篓来刨挖他家的老屋场,以求挖出匿藏着不知下落的银子,整块硕大的屋基被挖了米把深,但最终空喜一场,没有人看到银子的任何迹象,我由此而断定后来的吴进士一定是清贫的,倒是那些拆散下来的屋板壁,刻满了唐诗宋词,或是三字经,或是增广贤文之类的东西,那字一律颜楷写就,雄浑有力,肥而稳健,父亲看着那些渐渐被人扛往山外变卖的板壁,疑着神,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我猜想父亲心中,一定是涌起了一条江,只是那江里的老人已经远远地去了,他的笔迹也已经随之远远地去了,没有人再知道他是进士,没有人再记得起他那一手漂亮的颜楷!
父亲凭借着偷来的一手好字帮别人誊写过不少酒歌和山歌,父亲记忆力极强,被他抄写过的酒歌和山歌差不多全记在了心里,直到后来他被别人判为“玩山头子”游街示众。祖母曾不止一次向我谈起父亲年轻时的模样,说父亲和二叔年轻时长得英俊潇洒,兄弟俩都喜欢穿一套纯白色的中山装,头式一律保持三七分,遮过眉脊却不掩过耳盖,用山茶油洗得亮光光地,每逢乡场和歌场都若此打扮,惹得许多山姑娘爱慕不已,姑娘们却因为害怕套上富农的高帽子,害怕遭到别人的耻骂和侮辱,没有一个姑娘愿意跟着父亲和二叔的。
不过玩山依旧是父亲的唯一爱好,只有在玩山的时候,父亲才不遗余力地将他心中的山歌和才华吼将出来,父亲嗓门大,音脆,有磁性,他的山歌一出口,好几个山坳以外都听得见。那阵子,玩山是老家很流行的一种乡民聚会活动,男女老少无一不喜欢玩山的。父亲的山歌不但唱得好,他还能临时应阵的,待得别人的歌声还未落下,他的对唱便脱口而来了,一时名播四十八寨,却因为若此,父亲惹了祸害了,一位经常犯眼红病的大队领导,决定要整治父亲一番,便放言,不整治父亲,他下台了也不甘心的。父亲被捆绑到了公社去,母亲在家里急得团团转,到处求人。公社里的领导也拿父亲没办法,不知道给父亲定个什么罪名,父亲被关押两天之后,一个“玩山头子”的罪名便落到了他头上,我敢肯定,这罪名在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中都是寻不到的,但父亲到底还是犯了“罪”,一张二尺长的牌子挂在他的胸前,牌子上赫赫刺眼的“玩山头子”四个大字歪歪扭扭地呈现在满街赶集的人眼里。我不知道父亲是怎样顶过了这一场荒唐无比的侮辱的,父亲后来很少提及玩山的事了,而玩山这一活动一直延续至今。
那年,老家的父母官爷们决心将玩山这一活动闹大闹红,派了几伙人来请父亲出山唱歌,父亲一口回绝了他们,但我却看见父亲横着眼泪不断地翻阅他的那几册手抄歌本,一边翻一边轻轻地哼了起来,还一边吧嗒吧嗒地掉着眼泪,我已经看到了父亲内心深处的隐痛,那是一种无以言比的疼痛和屈辱,是一块永远也抹不平的伤痕,在父亲心灵深处,这伤痕一直都没有停止过疼痛。
父亲在那无奈的岁月里终于得到了一个山姑娘的亲睐,她就是我的母亲。对于父母亲的结合,我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答案,我以为,母亲完全可以像其他山姑娘一样,没有必要来和正遭受着阶级歧视的父亲相依相偎,母亲到底是从爱情的力量中找到了受苦的勇气的吗,很小的时候,我作过一些无端的猜测,越是从父亲或旁人嘴里听得越多关于父亲和母亲的故事,我就越是觉得奥秘越深。
本来母亲也是一个苦命人,外祖母在母亲四岁时去世,外祖父也只是陪伴了母亲十五年短暂光阴,很快,母亲的两个姐姐相继出嫁,那个家便只剩下了母亲,母亲寄居在他的堂叔家,直到他嫁给了父亲。一个偶然的夜晚,我听见老家上坎的表舅说出了一个教我吃惊的消息,他说母亲和父亲结婚后的十年里,母亲未曾到过我家一次,母亲舍不得她一个人的家,母亲知道她对那个家的意义,母亲走了,那个家就没了。但是我不知道父亲是怎样度过了那个漫长的十年的,直到我懂事之后,我才以一颗无比崇敬的心去解读父母亲的那段“虚空”的十年,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做人不如做狗的年代里,父亲能有其他多余的贪求吗,显然是不能的,父亲只有静静地等待母亲的到来,他只有虔诚地接受和忍受时代给与他的“恩赐”。
其实,我不知道父亲是从哪里来的决心,仅仅上过小学五年级的他,怎么都想把我送进大学的殿堂,那时,家里也早已贫贱若洗了,长年患病的母亲又过早地离开了我们,那年母亲只有四十六岁,四十六岁成了母亲永远跨不过的坎,我和我的兄弟姐妹尚年幼,整个担子都落在父亲的肩上。交不起学费,我的兄弟姐妹都纷纷辍学了,唯有我,依仗多得的几张奖状躺在父亲的血汗中继续着学业,可是似乎是天公作的孽,我曾经两次重重地摔碎了父亲期盼的眼神。父亲一直希望我初中毕业后考个师范学校,做一辈子教书匠。我知道父亲一直都很仰慕我那位做老师的大舅,大舅是寄拜给了外祖父做干儿子的,是母亲唯一最亲的兄长。那时,我常常看见大舅穿着雪亮的皮鞋来到我家,他身上的衣服总是很整洁,挎一个公文包,虽然没戴眼镜,却也足够显得十分的文质彬彬,教我既是仰慕又是害怕接近他,大概父亲也是希望我能像大舅那样罢,好好地做个老师,清闲且受人尊敬,但是我到底是让父亲失望了的。
父亲留给我许多此生无法忘怀的影子,我常常徜徉在父亲的那些影子里默默地发呆,这么多年来,是父亲的那些影子催促着我不断奋进。我刚上高中那年,年过半百的父亲常常从百里外的老家挑着米去挤过路客车,把生活费和米送到我上学的县城。那一年寒冬,天气冷得特别早,父亲担心我在学校受寒,连夜碾了一挑米,抓上他的几件棉衣,送到了学校来,父亲到学校的时候我还没放学,于是他便等在学校门口,他找来一张报纸垫在屁股下,一直坐在学校的铁门外待到我放学,我去校门口接他的时候,我发现父亲乌黑的嘴唇不断地哆嗦着,眼光凝滞,脸色青乌成一片,一副及其疲倦的样子,我知道父亲为了给我碾米,准是熬了夜了。我劝父亲到我的寝室休息一会儿,可是他塞给我一叠皱巴巴的纸钱,便回了家。那时天空已经飘起了雪花,白茫茫一片,望着父亲渐渐淹没于雪花之中的稍稍弯曲的背影,我禁不住眼泪夺眶而涌。
父亲很爱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他对我们的爱总是默默的,无声的,使得我们暖融融的,可是许多年过去了,当我们细细地回味以前的父亲,我们方才发现父亲为了那个家所付出的艰辛和苦痛,甚至是孤寂。我到了省城念大学后,父亲更是倍加关心和思念着我,他常常夜半三更难以入寐之际便向我写信,他的信依旧是用他那一手漂亮的颜楷写就的,他逐字逐句地向我倾诉他独自守在老家所遇到的每一件事,有时候他竟然像做报告一样,向我报告家里的禾苗长势,连他半路偷听来的哪家的姑娘在外面跟着别地的男人跑了之类的琐事,他亦是不厌其烦地写进了信里向我诉说。总之,父亲似乎有说不完的话要向我讲,我一直很感激父亲的那些信件,假如没有父亲那些真挚冗长的父爱,我不知道我又该是多么的孤寂啊。在这个世界上,知儿莫如父!
我大学毕业那年,父亲从老家打来电话,很忧心地对我说,“你倒哪里找人去,我们祖祖辈辈都是农民”。在这毕业便失业的社会现象越加突出的当下,父亲担忧我托不着人,寻不到工作,我告诉父亲,我已经寻到工作了,我便听见电话那端,父亲格格的笑声。很久没有听到父亲那么爽朗的笑声了,刹那间,我感觉周身都被胜利和温暖包裹着。
父亲上了点年纪,身体每况愈下,原来那个胖敦敦的圆脸,渐渐地被岁月和病魔削减成瓜子脸了,手和脚竟然都长出了老年斑,直到去年他已经无法支撑着病痛下去之时,他方才给向我道出了他身体的真实情况。父亲很相信命相,他说他活到七十来岁应该是没问题的,突然间竟长出那孽疾来,他自己也无法预料得到。我连忙托我的二叔将父亲送进了邻近的湖南怀化第二人民医院,个把月左右,父亲就出院了。退了病的父亲却依旧没有忘记那一茬农活,顶着热日,冒着风雨,在田地里,父亲又举起那握得发光的锄把,父亲满以为,只要病好了,他一定可以活到命相里说的那个岁数的。
这一次,父亲却彻彻底底地高估了自己,他再一次被那场并不大的风雨吹倒之后,便再也站不起来了。那天,我的二叔气喘吁吁地从老家打来电话,告诉我父亲病情复发了,且日渐加重,嘱托我立即返家。那时我还在遥远的水库工地上,几只乌鸦紧鸣着,从我头顶飞过,一股极不吉祥的预兆涌上心来,我连忙跑回水库工地的工棚里,脱掉齐膝的水胶鞋,换了衣服便赶往省城搭回老家的客车。赶到家的时候,父亲已经躺在了火炕上,不停地痛哭呻吟着,他见了我和我的未婚妻,便立即钻出棉被,伸出一双枯瘦泛黑的手在火炕上的木楼板上努力地撑了好几次,他想站立起来和我们打招呼,我连忙踏上炕上,将他平稳地安躺着,嘱他不要那么客气,自己儿子没什么好客气的。父亲又见得我的未婚妻穿着卡把高的高跟鞋,便很心疼地说,恐怕准是走够了吧,快去换双鞋子吧。父亲老早就盼着我回去看他了的,我们总是称工作和应酬忙,脱不开身,我们似乎是在寻着借口来唐塞父亲对我们的思念,我们怎么总是想不到父亲的孤寂和无助呢。父亲几乎是强忍着身上的病痛和我们说了许多家常话。吃晚饭的时候,家里来了许多客人,大多都是来看望父亲的,父亲于是劝着我陪客人喝点酒,父亲知道我喜欢喝酒,可是我怎么也提不起胃口来了,我安慰着父亲再去住院试试看,父亲没有答应,父亲说,这病恐怕是得这样折腾一下子的,过了这阵子就会好的,父亲又反过来安慰我,劝我莫要为他担心怄气,他时时都会想到我们的感受,时时提醒我们要快乐,要努力地工作。
冥冥中,父亲似乎已经有了先知了,我又一次变着法子劝慰父亲去住院,可是他再也不愿意去了,父亲又一次艰难地伸出那双枯瘦泛黑的手,对我说,你看,我连血脉都没有了,去也没用的。待到我回家后的第三天,我那长年在外打工的三弟和他的未婚妻从福建赶到了家,可是父亲已经只能很吃力地睁开双眼,看了他们一眼,断断续续地说,“满崽,回来了就好”,此后便再也没有说过话。就在二00七年四月十日凌晨,我试图再一次劝慰父亲住院,光靠着家里的赤脚医生打点点滴是没起用的,可是当我踏上炕上抱起父亲的身子,我看见他凝滞的眼神里挤出了几滴泪水,我拼命地呼喊着父亲,询问他到底怎么了,可是他再也不能回答我了。一个苦难的符号结束了他所承载着的所有苦难,我更宁愿相信天堂里的父亲一定是安康快乐的。
此后的许多黑夜里,我一次次取出从老家带来的父亲的手抄歌本,慢慢地翻开那一页页活蹦乱跳的颜楷毛笔字,我便似若看见了昔日的父亲,他依旧静静地守候在我心里,他正流露出满眼关切的眼神注视着我的现在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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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祖父
2007-08-21 21:46:41
盲人祖父
■刘燕成
我喜欢把祖父那一辈算作家史的开端,毕竟祖父以上的祖先我无缘见识,甚至连祖父也是在我刚刚滋长记忆的年龄时去世的。那大概是一九八五年寒冬腊月的某个半夜,祖母慌慌张张地将快要绝气的祖父抱出堂屋,悲天唤地地呼喊着祖父的外名,可祖父再也听不见别人的哭泣。母亲和我的二娘急忙将沉睡若猪的我们几个小孩叫起了床,然后来到堂屋哭祖父,隔壁邻居和寨子上的人闻得哭声,便陆陆续续赶到我家。记得那时我缠着母亲的衣角,惊恐得死死抱住母亲的腿,只敢斜眼用余光打探渐渐步入天堂的祖父。
很小的时候就听到父亲酒后零零星星吐出一些关于家史的故事,长大了才渐渐地将这些故事整理成记忆,使得今天从我记忆中走来的家史方有血有肉,可惜的是这些记忆断断续续地,难以成章成节,但却也模糊得很真实。在这些整理出来的记忆里,关于高曾祖父的传说,已经近乎为零了,依稀记得别人说过,我的高曾祖父是大富人家,却因为没有后代,曾祖父是八个月大的时候从家族中的另一条血脉抱养过来的,这使得我后来从父亲口中听来一个我并不愿意相信它是事实的故事,父亲说曾祖父依仗高曾祖父的宽裕家底,从不愿意参加苦力劳动,可幸的是曾祖父有一个善于敛财的头脑,他常常将手里节余下来的银子拿去购置田产或土地,于便家业越来越雄旺了,直至后来害怕被扣上地主的帽子,向亲戚和朋友到处赠送田产和土地,却也终究逃不过被扣上了富农的高帽子。在那个宽裕的家境里,曾祖父是不参加劳动的,他整日把玩猎枪和弓箭,甚为潇洒。
祖父就是在这样的家庭背景里长大的,但是这样宽裕的家境在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里开始败落。那时祖父十四岁,贪玩的他不顾身上患有重疾(听说是中了“油麻病”),逃到村口的小溪里游泳,回家后浑身长出油豆来,直到油豆长到了眼皮上,殃及了他的双眼,祖父由是成了瞎子,似若一只臭虫打脏了一锅汤,祖父开始搅浑了那个美好的大家庭。
紧接着便是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了,读书后,我从历史课本里依旧看得出那时作为社会背面人物的祖父是怎样的经受了时代和世道的摧残,我开始用自己的想象去打量我的祖父和祖母的苦难,在那个“打富济贫”的艰难岁月,我不知道那个富裕以后从来不参加苦力劳动的曾祖父是怎样被别人指着鼻子辱骂甚至是拳打脚踢的,我更不敢深入地想象那个双目失明的祖父是如何经历着降临在他头上的那些风雨。隐隐约约地,那些大多来自祖母和父亲关于家史的闲谈里的故事渐渐清晰起来。在一年中秋月圆之际,祖母递给我一圆月饼而被我丢弃在了屋檐沟的水泥塘里,满以为那个举家团聚的中秋,可以听到更多关于祖父的故事,谁知道祖母却用一圆月饼来打发我早点入睡,我哭闹着怎么也不愿意睡去,我对于家史的那种好奇和对于祖辈的认知欲望使我现在回忆起来都觉得吃惊。作为一个毛小孩,我干吗要去问那么多关于祖先的故事呢。恰恰因为这样,父亲很看重我的脑瓜子,每次,只要父亲喝了一小点酒,微微有些醉意之际,他便会和我谈起过去的祖先,并且极富深情!
后来,我闻得了父亲说得较多的关于祖父的故事。父亲说祖父一共讨了两个老婆,祖父的大老婆因为忍受不了政治运动中的打压和批斗,愤愤然离开了我家,最后还加入了政治热潮中去,成为批斗和打压祖父的“英雄”。幸好祖父因为双目失明而得到不少人同情,加上批斗归批斗,那个富裕的家底到底还是存在的,所以才有了祖母的到来,才有了我们这一家子人!
不过父亲的说法在我后来所见到的一些物象里得到了证实,在那渐渐清晰的记忆里,我依然记得有一个矮墩墩的老太婆常常在我家进进出出,而且每次她到我家都要住上三五日方离去,我还常常听得我的二叔、三叔和我的大满(大姑)细满他们唤那老太婆做“娘”,更加让我坚信祖父有一个大老婆的事是在那个放晚学回家的傍晚,一位家族堂叔急匆匆地跑进我家,他告诉父亲我的大祖母因为上老家对面的龙凤山敬菩萨时不小心从山梁悬崖落入峡谷而身亡,叫父亲赶紧过去收尸,父亲拔腿便冲出了家门,邀上我的二叔和三叔直奔龙凤山。
其实,关于那个矮敦敦的老太婆,最初我是不打算用太多的笔墨来描述她的,毕竟她对于祖父而言,是一个背信弃义的女子,更可恨的是她曾经狠下心来整治和打压过我的祖父和祖母,只是祖父和祖母一生善良,没有去计较过去那些太多的苦痛和不快,而且那老太婆离开祖父后,也未曾生过小孩,她的老公又因为酗酒成瘾而过早地死在了酒上,她孤零零地过着她的后半辈子。再说那个社会背景是那样的污浊,一切都是一刀切,一切都以阶级斗争为纲,大潮流若此,也不能全怪罪在一个老太婆身上。这样说去,我倒也同情起那个记忆里矮墩墩的老太婆来了。
待到我长大一点后,祖母常常喜欢伸出她那双粗若松皮的手,一揽便把我抱入了怀抱,我也常常趁祖母闲空无事的时候打探关于她和祖父以及祖父的另外的那个女人,童言无忌,祖母倒也没觉得什么地方不高兴的,她口若悬河般滔滔不绝地向我侃起那些久远的往事来。祖母曾经毫不掩饰地说,在那个饥荒成灾的年代,她们根本就不敢有什么多余的贪图欲念,有粮食来填饱肚子便是最大的奢望,于是,她义无反顾地从一个贫农家庭走向了富农之子的祖父,做了祖父的二妻,却未曾想到,那时的政治运动是多么的恶劣,作为贫农的祖母“享受”到的却是富农的灾难,说着说着,祖母便泪如泉涌,泣不成声。
祖母的苦痛,我的盲人祖父从未曾帮她分担过,双目失明的祖父,他到底能帮助祖母干些什么呢,恐怕祖母从下定决心嫁给他的那天起都未曾奢望过。我以为祖父的最大功劳仅仅是让我们那个大家庭有了血脉相传的炉火,其余,祖父便没别的可以让我记忆的了。
不过,到了我上小学的时候,祖母常常指着我左手臂的一枚伤疤说,“那就是你瞎子爷爷留给你的教训”。这么一说,关于祖父的记忆似乎更加清晰起来了,记得那时候我是最惹人厌的家伙,不光脸上患有一种被当地老百姓称为“观音虫”的脏兮兮的孽疾,还常常在左邻右舍的菜园里犯错,偷吃人家的黄瓜或红苕。那时候我以为祖父是看不见我们的,常常趁他烤糍粑作午餐时,溜进他的屋子里将他烤熟的糍粑塞进自己的馋嘴里,这便惹火了祖父,他抽出烧得通红的铁夹往我的手臂上敲打,还一边骂着“该死的鬼东西”,由是而给我烙下了一枚永远的伤痕。我以为,这枚疤痕是祖父留给我永生的记忆,直到现在,每每当我看见别人的幸福而眼红之际,我便抬起自己的左手,看一眼祖父烙下的疤痕,我就记起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古训。
其实我应感激祖父,感激他为我们留下了一家血浓于水的亲人,感激他留给我一枚永远的疤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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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的祖母
2007-08-21 21:38:02
传说中的祖母
■刘燕成
我一直认为祖母是存在于传说中的,她首先放弃了她那个特定时代背景下的贫农身份,去替代本应该属于另外一个女人所应该承担的富农的“恶果”,她把她传奇的一生献给了一个双目失明的男人,并且,她一手顶着“打富济贫”的“时代主题”对她的无辜灾难,她奇迹般地在饥荒成灾的岁月里传承了我那风雨飘摇的一家子亲人,我一直以为,祖母是传说中伟大的女人!
祖母姓潘,名丙妹,或者根本就没有名,祖母说,她出生的时候恰好是丙时,于是我那以道士法师闻名于四十八寨的外曾祖父便给她取了这个直截了当的名字,在老家,从古至今,都有对女性统称为妹的习惯,丙时出生的祖母,唤作丙妹,没有一个人记不得的。无奈的是尽管当时外曾祖父手里有一门“讨饭”的手艺,却因为祖母兄弟姊妹多,家境频频告急,紧接着便是大外祖父跟随了曾外祖父去学艺,他们父子俩常常寻着别人的白喜而揽来生意,以帮别人做道场换来的银子或谷米养糊着一家人,终于因为操劳过度,外曾祖父又过早地离开了我的祖母,离开了他眷眷不舍的道士门路和那个世界。祖母的那个家更加贫贱起来了,直到祖母下嫁到了我家,且幺外祖父那时也长大,跟随国民ZF的军队,做了“壮丁”,后来又成了正儿八经的国民军和援朝志愿军。这是我一直很纳闷的心结,关于幺外祖父如何从壮丁到国民军再到志愿军的过程,似乎没有一个可以教我信服的证据。因为历史课本里关于壮丁的叙说几乎可以忽略,倒是反面意义上的国民军占去了大半个史册,这大概就是使得我们打小就憎恨国民军的缘故,从小我们便认为国民党就是反动派,反动派就是国民党。
我常常“引诱”祖母和我摆谈幺外祖父当兵的故事,但祖母似乎心里隐忍着某种疼痛,她总是不愿过多地提及幺外祖父,甚至是回避幺外祖父当兵的那段历史,她只是告诉过我,幺外祖父常常会在夜半三更陪伴着她一起来我家,那时候阶级斗争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的了,整个社会几乎乌烟瘴气。祖母的家属于贫农,我家属于富农,两个阶层简直天壤之别,祖母害怕别人半路将她拦截回去,只好半夜三更夜清人静之时出门。幺外祖父虽然当时还是个壮丁,但手里有猎枪,且他胆子大,枪法准,行夜路有他作陪最安全,祖母说他们常常在在夜里遇到狮子和老虎,但只要幺外祖父一抬枪,那些凶猛的野货便被吓得魂飞胆散,四处逃窜。很多时候,我以为祖母说的都像是编造的故事,直到那个偶然的夜晚,我躲在幺外祖父的身后抚弄他一向喜欢挂在身边的猎枪,幺外祖父便转过脸,对着我说,“宝崽,看,我脚板心那个洞就事美国佬打的”,只见幺外祖父抬起了脚杆,将脚杆在灯光下扬了几下,我真发现他脚板心有一个圆形洞口,灯光正从脚板背面穿射而来,刹那间,我似若看见那浓烟滚滚的战场,刀枪血雨正从身边滑落,那些教人心惊胆寒的战斗机震耳欲聋。
原来,祖母决口不提的是因为幺外祖父脚板心得那个枪洞,那个神秘的洞口留给我许多疑神疑鬼的想象。我曾经无数次好奇的盘问祖母,既然幺外祖父当过兵打过仗,那=却为何没有像刘伯承那样当将军呢。那时候我心里就已各刘伯承,好长一段时间我还若此简单幼稚而幸福地想象过,幸好刘伯承不时吴伯承张伯承。小学课本里还有一个叫刘胡兰的名字教我感到无限温暖,那时候我恨崇拜当战士的刘家人,或者说我恨崇拜战争,课本里那些从战场上站起来的英雄或者倒下去的战士常常教我热血沸腾,这些英雄们很容易激荡起我幼小的心灵,所以在我们玩迷藏的时候我常常扮演的是英雄的形象,必须任何人战胜自己的。学完王二小娜课后,我曾无数次不厌其烦地向祖母说起课本里的王二小是如何放牛如何给敌人带路,然后如何壮烈地牺牲,祖母似乎也听得很认真,她卷起身上的围裙,拍拍手上黄土,伸出双手一揽便将我揽入了怀里,还一个劲地吮吸我脸上横七竖八的鼻涕,直夸我会讲故事,聪颖,长大了不得了。
后来我才明白幺外祖父那个脚板心里的枪洞是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留下来的,但幺外祖父并未若此而受到过任何恩待,他转业回家后,没有领过任何工资或补贴,那时候,祖母看见幺外祖父一个大活人从战场上回来,高兴得无以言必,姐弟俩久久地抱成一团哭了好一阵,祖母劝幺外祖父,回来了就好,不要再贪求什么,好好做个农民,若此,幺外祖父直到走完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没有向ZF伸过手,以至于很多当地人都不知道幺外祖父是从战场上走出来的英雄。
呜呼,英雄已去矣,在无数次想起祖母的时候,我并一同想起了幺外祖父,只是我对于祖母的会议要比幺外祖父多,毕竟祖母在我生命中呈现的时间要比幺外祖父多得多,甚至,在我那挚爱的母亲离我而去之后的七年里,祖母都一直陪伴在我身边,她目睹着我从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孩到一个让她引以为傲的大学生。祖母认为那是多么传奇的一件事。
那已经是2000年9月10日的往事了,家族中的人得知我考上了大学,都纷纷自发地前来祝贺,几个堂叔还集资从乡场上买来炮火,从村口以至鸣炮到我家门口,在那个生我养我的村庄,没有哪一家的娜一次酒席搞得若此隆重壮观的。我看见祖母心里乐呵呵的,她整天露着笑容,逢人便说她的“河贺”(我的乳名)考上大学了,那样子,比我高兴了上万倍,乐滋滋地,似乎有说不完的喜悦。那天晚上,祖母被客人推上了挨这神龛的那个上席,她依旧乐滋滋地接过别人敬来的米酒,很豪迈地一口饮尽,那模样根本就不像一个八十高龄的老人,倒更像起一个幼稚的小孩来了。祖母乐呵呵地语无伦次地说起了一些过往的旧事,说到高兴处便哈哈长笑,言及伤心处便泣不成声。祖母还谈到了我的母亲,祖母说要是母亲还在,肯定会比她更高兴的,然而那只不过是一个如果而已,母亲早已远远地去了。苦难的人啊,总是在遇到幸福时便情不自禁地想起以往的悲伤来。
可是,就在我进入大学不到两个月之际,我便在遥远的城市闻到了祖母去世的噩耗,我爱我的祖母,我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我对祖母的不舍,尽管祖母已经很老了。匆匆忙忙地,我赶回了家,而在家里等候我的已经不再是从前的祖母,祖母已经静静躺在了母亲的那个世界,她们一定又相遇了。人世间,最大的悲痛莫过于在你刚刚踏入幸福之门是时,却又被凡尘里的不测重重地摔出了幸福之外。
时光似箭,日月如梭,时至今日,祖母又远远地离我而去足足七年之久了,但我一直以为祖母还在我身边,我还以为那传说中的祖母似乎未曾离开过我。当中秋圆月再次升起,我似乎又回到和祖母在一起的童年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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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花月夜
2007-08-21 21:32:19
春江花月夜
■刘燕成
方才还是一阵阵冷嘘嘘的风,润润的,掠过耳际,敲开那布满蛛网的老窗,外面的草木,已经退掉了走过四季枯烂的枝叶,在木楼旁边,我听到万物苏醒的呵欠,脆脆地,由远及近,由里及表,像一曲美妙绝伦的大地赞歌!趁着天色还早,吃过晚饭,我便踏着夕阳余辉,到木楼外的河堤上,观看水底静静流逝的晚霞,在逐渐发浓转黑的天色下,一轮弯月,也变得渐加清晰,既而明亮皎洁,擦过云层,镶嵌在浩渺的夜空,清静而孤寂!
我选了一块硕大的礁石,绾起裤管,涉过浅浅的水滩,坐在礁石上,我像渡到了一个安详宁静的天国,一切均是和谐寂寥的,一切均沉浸在我的内心里,河水缓缓地流进一个人的梦境,又缓缓地溢出许多荒谬的苦愁,组成一场没有规则的游戏。天色已经淡淡地染上了一层黑墨,但还辨得出那一滩浅浅的水草,水草在河床上冒出细细的叶尖,像无数纤细的小手,挣脱了淤泥浅水的浸泡,欲搂住那一缕缕无声的夜风。那湛蓝的绿意,倒映在月光下的河滩里,温暖了整条河的生命。这河水也自顾着缠绕在那些被岁月磨洗得莹亮闪烁的礁石上,似乎迟迟不愿东去,跌跌撞撞地,闪落出一滩可爱的水花来,合着弯月皎洁的亮光,像一园盛开的白玉兰。山石和流水,早已陶醉在两壁嫩绿的河岸,日日夜夜,敲打着一江希望的音符!
我已经按捺不住蠢蠢欲动的心,跃下礁石,伸手触摸那洁净的暖水,滑滑的,柔柔的,直沁心扉。再把手伸长过去,扒开那些闪动着亮光的水草,一群群花色各异的游鱼,痴痴地将头拱成一堆,沉在泥沙间,睡着似的,一动也不动,那微微煽动的腮帮和反光的鳞片,在月光下,清晰可辨,只有那双圆鼓不动得双眼,似乎永远也舍不得这温暖的河水和水草,没有眨过一次眼。我想,恐怕只有鱼儿,最珍惜这世间的光阴,它们躲在水草泥沙间,一刻不停地目睹着河岸上的村庄。村庄在时空与面目上瞬息万变,连山道上的青石板,也忍不住这山谷的寂寞,在山里人的足印里落下一串串清脆的足音。而水草间的鱼儿呢,它们静静地观望着山涧滑过梦里的村庄,聆听着山人踏过青石小道的脆响,它们似乎还偷听过木楼里的欢爱之音,在潺潺流水里摆开节日的舞姿,逆着水来的方向,嬉戏。而我们呢,似乎永远也解不开快乐的密码,我们永远也猜不透生命的秘诀,我们只好静静地安躺在河堤的边缘,想象着我们的过去和未来,但是我们不应忘记,我们应该永远举起手中的锄镰,竭力刻画一道圆满的人生轨迹。
河水绕过村口的老槐树,叮叮当当地,演奏着那永无休止的曲谱,它们始终带不去白发老人的记忆,它们曾经耻笑过山娃,那些因为山风撩破的开裆裤,露出幼小的“鸡鸡”,在光天化日之下,感受着村庄的空旷和宽容。月夜下的游鱼,似乎听懂了老人留在岁月末端的嘱咐,它们兴高采烈地集聚在水草间,泥沙边,轻轻地摇晃着那可爱的细尾,只可惜它们惊破的一江月色,浮在流水与岁月之上,远远地离我们去了!
在河水远去的那端,是一座座高大苍茫的山梁,在皎洁的月夜下,依稀可以辨得出它们的名字,那山势苍劲若龙的,是龙王山,山势婀娜似凤的,则是金凤岭,山体粗莽若虎的,是虎腰坡,山体纤细笔直若刀的,则是刀背岭呢。河堤两岸的山民,早就给这些大山取了如此绝美的名字,他们中的大部分,不光要守着这些大山长大和老去,甚至到了最后,还要将劳碌一生的躯体,融入大山,他们爱着大山,注定要和这些大山厮守一生!但也有很多山娃,踩过祖先的脊梁背,爬到了山外那更为精彩纷呈的世界。
月光下的山河或者水草和小鱼,是构不成整个村庄的内容的,只有加上那些温暖的苞谷烧和苞谷烧里的女人,村庄的内容才显得更加风趣,才更有灵性。村庄里的男人,素来是好饮的壮汉,也只有这些壮汉们,才有福气用一生享受着女人的烈酒,半醉半醒地,倘佯在生活与幸福的中央。村庄里的女人,固然是端秀美丽的天仙,她们往往留有一头乌黑的长发,而且皮肤润红,腰身娇纤而不失风韵,着上一身亲手编绣的苗饰或侗家衣妆,丰满至极,教男人淌尽口水,跌破眼镜。
村庄里的女人往往比男人好劳,他们能歌善舞,机灵多智,且一点也不逊于男人的快饮豪肠。趁着这寂静明亮的月夜,她们干脆把酒桌搬到了院坝上,隔壁邻居和上坎下屋的姑娘小伙们,邀到了一起,围坐在八仙桌边,先是每人闷下三海碗醇香的苞谷烧,然后再分“帮”分“派”,或者逐个“单挑”,或者对歌畅饮,推盏换杯之际,半醉半醒的酒意流露在了院坝里,合着嘹亮淡雅的酒歌,以及情深意切的拳令,院坝已不再是单纯的院坝了,分明是一个由快乐组成的天堂。这个时候,那些平日里害羞难当的姑娘们,早已忍不住心窝里对山小伙的倾慕,一杯酒递过去,紧紧握住山小伙那粗壮的手,那些深藏不露羞涩不堪的目光早已揉聚成了一个硕大的“发电厂”,“噗嗤噗嗤”地在心与心之间释放着“电”。山里人说话算话,敢作敢爱,一诺千金,一桩红喜就这样在院坝里的酒桌上有了端倪。
瞄上了爱慕已久的心上人,自然两个人早已悄悄地躲到了河堤上去了,甚至是成双成对地,坐在河堤上的青石板上,说着密语甜言,这河,也渐渐溢满了爱语,分明成了一条纯真的爱河了,但河水依旧是静静地吟唱着亘古不变得旋律,它不因为姑娘和山小伙的爱情而澶急浮躁,它是最沉稳可靠的爱的信物,即便爱情变老了,消失了,这河却依然在村庄深处澎湃不息,他要永远叩响村庄的巨钟,在山里人心灵深处,击出生活中最美的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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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一万年
2007-08-21 21:32:02
等你一万年
■巴旯
女友“梅”和我是大学同窗,毕业后她回了黔北老家的一个民族乡计生办,成了一名基层“专业”计生工作者,而我却留在了省城一水利部门,就这样,我们只好隔水相望了,但距离虽然把我们抛得那么长远,而我们的心,却是紧紧地依偎在一起的。
那晚梅倒在我怀里抽泣,她害怕因为距离而使两个人回到最初的陌生状态,她担心我们那脆弱的情感经受不住岁月的洗礼和考验,他怕我变坏,坏得不再爱她,她有太多太多的忧虑和心伤,但她只是一个劲地哭泣,泪水浸湿了我的胸膛,润润的,滚烫而又汹涌。“别怕,我们可以创造机遇,我们可以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幸福,就算这种幸福需要用一万年去等待,我也愿意!”我说。那时,北来的晚风正从窗前掠过,夹杂着寒冷的毛毛细雨,雨和风拼命地从窗缝灌挤而入,冻结着梅冰凉的热泪,吹冷了我炽热的心。
梅决定要走了,我把她送到月台上,她坐上了回家的列车,看着她挤进车厢的身影,一股无端的沧凉和忧虑涌上心际,眼泪慢慢滑落而出。尽管我知道我不会心变,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各自有着各自的使命,我们需要为了自己使命奔波,甚至是牺牲。
梅做的是计生工作,而且是在少数民族乡镇,工作难度非常大,她们常常夜半三更才“收工”回家,常常在我几乎要进入梦乡之时,才等到了梅拨给我的电话,每一次下村“突击”回来,梅都会向我“汇报”情况的。民族乡村的老百姓,饱受了几千年封建思想的愚弄,观念很难“进化”。梅说:“我们是下村去宣传计划生育的,而不是做强盗,但老百姓见了我们却像耗子见了猫,怕得躲躲藏藏的。”我知道梅开始尝到了计生工作的无奈,但计划生育是国策,无论它如何艰难,都得贯彻下去,对于满怀壮志的梅,她不甘愿退出计生这个困难重重的“圈子”,而计生这“圈子”降落到刚刚走出大学校园的梅身上,无异于雪上加霜。梅从小长在城里,读不懂乡下人的心态,梅没有工作经验,梅如同那逼上梁山的好汉,无奈,而又不敢退缩!
“大概你真得等我一万年了,乡镇计生工作很老火啊!”梅向我诉苦,我每次都听得出梅的无奈,甚至我猜得到她的孤寂和无助,在那僻远的乡镇,面对一群群原本善良而又缺乏科学营养的老百姓,梅几乎手束无策。“慢慢来吧,会好起来的。”我说。回想我现在正做着的水库移民搬迁工作,不是一样的困难重重,要让老百姓搬出世世代代都居住着的家园,得花上一翻工夫的,要不是为了国家建设,造福子孙,谁又敢如此大胆为之,谁又敢无缘无故地驱逐老百姓呢?谁都不可以随意践踏老百姓的利益的。把理由说清楚,把政策谈到位,我想,大多数老百姓还是容易接受的。我常常如此漫无边际地“教育”梅,梅似乎听得很认真,电话那端只听见沙沙沙的电流声,她没有打岔我对她的“教育”。
渐渐地,梅开始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她慢慢地学会了理顺工作思路和规程,按章办理《准生证》、按规程给到期妇女育检、普查和统计人口数据、下村下队宣传计生政策等等,梅都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许多老百姓都很喜欢她,有的甚至从数十里的村寨带来一些鸡蛋或油米什么的来“报答”梅对他们的关心,每每这样,梅便会感动得落泪。梅的眼泪浅,每逢教她感动的事和场面,她总是用泪水来诠释她内心的感受,但在困难面前,梅几乎没有掉过一滴委屈的泪水。
“有希望了,大概我们有救了!”梅的工作渐渐受到老百姓和领导称道之后,县里的几个机关单位挣着要把梅“抢”走,梅很高兴,于是打电话给我说了这话。但好几个月过去了,我没有见到梅被调走,打电话询问,才知道是梅舍不得离开她的计生“圈子”,她说村字里超生的现象还很严重,有的老百姓尽管家徒四壁,却依然是“超生游击队”,农村的工作量还很大,梅喜欢接受这种极具挑战性的工作。得知了梅的情况,气得我半天也不想说一句话,梅似乎感觉到我在生气了,一个劲地给我说“好话”,于是我那坚硬的心竟然慢慢地被她就地软化。
今年四月,因为父亲突发重病,我打电话把消息告诉梅,想约她一起回我的乡下老家探望父亲,梅却说她还在距乡镇数十里远的村子里,需要数日方能赶到省城和我会聚,叫我等她,如此,待得我们赶回老家,只见父亲唯一剩下了一口气,便在我们赶到家后的第三天,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梅扎进我的怀里,望着父亲的遗体又望着悲伤的我,泪水吧嗒吧嗒地滴落。我知道梅心里一定是充满了懊恼与悔恨,父亲去世之前,艰难地说了一句话,他说他希望我和梅尽快结婚,成一个家,这样,他即便死也无怨。父亲最心疼我和梅,他常常打电话询问梅的工作情况,和梅谈我的家世,他早已将梅当作他的儿媳妇看待。但是回过头来想想我们自己,却从来就没有主动想到过父亲,没有留意过那个长年待在老家的老人。“想着这些愧疚,就有流不完的泪水”梅说。
但是即便这样,梅还得继续徘徊在她的计生“圈子”里,她说她已经离不开她的那些老百姓,她希望用自己的微薄之力,做到她能做到的理想程度!我只好乖乖地等待我和梅幸福,哪怕这样的幸福需要用一万年去等待,我也愿意,谁教我爱着的是一个爱着计生工作的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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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二街”
2007-08-21 21:28:09
酒醉“二街”
文/巴佬
一
这是一条不足三四百米长的小巷,但这条小巷却比开阳的任何一条街道都出名,因为这条街与“吃喝玩乐”密不可分,习惯上,开阳人称其为小吃街,但对于外来者,只知道它名叫“二街”,“二街”者,世态万象也!
第一次去了二街,是我第一次到开阳那天。那时,为了出席上午十点的一个会议,我和我的一位领导早上七点便匆匆忙忙从贵阳赶往开阳,车到开阳后,方发觉肚皮饿得咕咕叫,于是便钻进了二街,我的那位领导是开阳本土人,对故乡了如指掌,他说:“这就是开阳最有名的小吃街了,各种口感的小吃都有”,看得出,领导言下之意是表示他敬重我,如此,才找了这条小吃街来的。屁股方贴到板凳,还未来得及暖热,两碗热气腾腾的山西刀削面便摆在了面前,领到说:“吃吧吃吧,不够再搞一碗”,果不然,一碗下去,像没吃一样,年轻人就这个样,经得起饿但也经得住吃,我另外再喊了一碗刀削面,领导坐在一边等我吃饱后,方才离开了二街,真是苦煞了领导。
要是平时正常情况,只有我们等领导的,哪里有领导等一个小兵小卒的,我一边吃着刀削面,一边觉得心里为领导难过,但这天似乎很特别,领到一改常态,没有半点要追求时间效率的意思,反而嘱我慢慢吃,别噎了喉咙,对胃不好。我受宠若惊,于是这条小吃街便深深地扎入了我的记忆。
后来不久,因了工作需要,我调入开阳,于是便学着融入开阳这块天地,同事们都问我,来过开阳不?熟悉开阳不?我说熟悉,尤其是那条小吃街,特熟!其实除了那天在小吃街吃完刀削面离开后,我压根儿就没到过开阳,但很小就听得老人说过,在外面,有时候要学会不懂装懂,免得别人小看,于是我遵循了前辈的话。
二
然而,在开阳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闹得我起初甚是苦闷了一些时日,于是无聊便上网,便写一些无聊的文字,哼一些不成腔调的自制歌谣,以求打发时日,驱散寂寞。孰料,偶然地在家乡的“木楼人家”网站里逢着一个叫“企划人”的老乡,他告诉我他的弟弟也在这个正教我寂寞难耐的开阳做教书匠,还瞩我务必多关照他的弟弟,一时间,便使我更加相信那个不无道理的“地球村”学说了,这个世界,说大就就大,说小就小,真是这样的,不过也好,能够在异地寻得几个老乡,的确也可以相互得个照料。
我根据“企划人”给我的地址和电话号码,我去找了他的弟弟。无巧不成戏,我找到的那个人不仅仅是我的老乡,居然还是我的高中同级校友阿圣,他一眼便认出了我,还喊出了我的真实名字,只是我这人天生的一个狗记性,很多时候别人认得自己,却自己认不得别人。阿圣见了我,惊喜万分,说:“居然在这里遇着了你,这是我们六年后的第一次见面啊”,阿圣的话差点弄得我流泪,因为我的的确确对阿圣没有太多的记忆,上高中时,尽管我们那一届全校仅仅四个毕业班,但那时我们基本上没有什么来往和走动,除了某些科目是同一个任课老师之外,班级与班级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联系。“你那时候就很出名了,一是因为你和我们那边的那个女孩子谈恋爱,二是经常遇见你在学校门口的那两块大黑板出黑板报,怎么能不认识你”,阿圣把这些铁证都摆了出来,我不得不相信他就是我的同学了。
说罢阿圣便引着我去了他在外面租住的寝室,阿圣住在离二街不远的一栋民房里,虽然那是民房,却修得宽大高耸,气派无比,暗地里显示了二街人的富豪。阿圣告诉我,他初来开阳时,亦是无比苦闷,虽然他慢慢地结识了不少二街人,却也是因为若此,他方才领悟了二街人的热情好客,在异地,别人越是热情,自己便越是觉得孤寂无聊,毕竟那是别人的故乡,再美好也只是属于别人的,而自己呢,最多也只不过是一个见证者而已,见证了却又得不到,即便偶尔得到过一些,也充其量是瞬间的辉煌罢了。不过来到这人世,我们从来未曾得到过任何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我们手上那些暂时的银币、服饰、女人,始终不是我们自己的,我们最终要还给这个世界,连同自己一起,是怎么来,就怎么去,来去间,仅仅一个过程而已,固然我们不必如何的计较或是争斗,亦不必忌恨别人的富有或是懊悔自己的那些过早凋零的花期,坦然一些,快乐一些,恐怕比什么都来得重要玉真实!关于人生,关于上帝,关于我们的圣主,阿圣似乎比我懂得更多,他比我坦然,固然就比我潇洒快乐。
使我更加惊奇的另外一个事情发生了——和阿圣同住的那个朋友居然也是老乡,还是与我老家竹林乡紧邻的远口镇的老乡,同时我也知道了阿圣原来大学一毕业便分来了开阳四中从事他所学的本行,而那个远口老乡则是做青酒市场的。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尽管我们不可能有别人说的这么夸张,但我们内心的喜悦是不言而喻的,恰巧阿圣那天买了一只大土鸭,远口老乡取了一瓶青酒出来,这正合符咱们黔东南亘古以来的习俗——见面三碗酒。晕晕糊糊的,一瓶酒没几会儿工夫就弄得瓶底朝天了,酒桌边,吃剩的残骨横七竖八,基本上火候差不多,我们忍了口,没有继续整下去,我想,要是继续喝下去,我会被喝翻的。晚上十一点我从阿圣那里回我的住处,并约定周末在二街见。
三
印象里算得上醉酒的便是那次和阿圣在二街喝酒的时候了,那天醉酒的责任其实应该怪罪到远口老乡身上去,因为我们不但喝光了三大瓶二锅头,六瓶“108”,其中除了三瓶“108”是真货外,其余的则是假酒,作为酒市场的开发和营销者,远口老乡应该对此比我和阿圣更为敏感,但他却没有强烈地制止我们喝假酒,他只是轻轻点了水,告诉我和阿圣我们喝的是假酒,而他自己也参与喝假酒。喝了假酒的阿圣醉得比我厉害,当场吐在了酒桌边,后来想打车回家,司机嫌弃我们酒气重,懒得带客,没法,远口老乡只好一步一步地将阿圣拖回了寝室。
等我们走出二街的时候,二街热闹得火起,我听见不远出的夜总会里,那近乎嚎叫似的歌声摇得山响,成双成对的人们正各自寻找着小吃摊,点上自己喜好的口味,围着一口坩埚,津津有味地吃着,他们有的是刚刚走出麻将室的“撮麻族”,年轻些的,大多是些游手好闲的“逍遥派”,如果是挽着女人一起走来的,则大多是情侣或者还没有儿女拖累的新婚夫妇,这里绝对不会像在喧嚣的贵阳。在贵阳,只要你坐进小吃店,不到一分钟时间,准会有缺腿瞎眼的乞讨族围过来,将一个脏兮兮的破碗递到你面前,不给他钱,便赖着不走。可恨的是,近年来,乞丐们弄出了绝招,他们要么背个吉他,摇摇晃晃地假装着要你点歌,其实他连吉他弦都不认得,不过脑筋灵活一点的乞丐,用不着他自己唱自己跳的,他买来一个功放机,将事先录制好的哭声装进机子,声音调到尽可能的大,使你听了不但刺耳,而且还想呕吐。只有那些小乞丐真你好吗聪明,花过几块钱从花市场买来几支野玫瑰,到了晚上便跑到夜市小吃摊去寻找吃食夜市的情侣,要是你带着老婆或情人正在吃着小吃并被这些聪明的小乞丐碰着,你不花上四五元乃至数十元买上几支野玫瑰,你便休想吃得安逸。这种种恶疾,在开阳二街是绝对不会有的。
四
这个冬天,我每次路过二街,总是会看见几个乡下来的“卖炭翁”,他们将黑漆漆的青冈炭垒上马车,从百里之外的老家拖倒二街,天还未亮便从家里出发,只要马鞭打得勤,若是太阳天的话,一个早上就可以赶到二街了的,逢了雨天,弄得路面滑湿,马车不敢走快,就只有等到中午时分才有炭买了。
见到这些卖炭翁,油然使我升起一股同情的暖流,因为早些年,自己也烧过土窑,卖过炭,那些烧炭卖炭的经历,至今依然还深深地烙印在脑海深处。路过二街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放慢脚步,目光凝滞在那些泛起焦炭光亮的木炭,那些经历了烈火和烟圈的木棒,那些凝聚着卖炭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