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彩蒙
关于女人,向来是一个经久不息的话题。而对于我们彩蒙,更是倍受关注,哪儿有一个比较可以的彩蒙,很多男同胞追之甚凶!这从我们的生活中是可以深切感受到的,只要一漂亮彩蒙出现,男同胞们就追问其电话,联系方式云云,还在读的大学生,甚至高初中生彩蒙,都会成为目标!不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本无可厚非,但若是有家有室的男同胞也趋之若鹜,那就很不厚道了。
谈起女人,不得不从远古谈起。但凡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大都对女娲补天这一神话传说耳熟能详。神话故事将女娲刻画成一个慈爱、机智、勇敢、舍身救人的女性形象,又说她“上际九天,下契黄炉,名声被后世,光辉熏万物”。就我所知,古代所有神话传说中,即便算上男性形象,也再无一例有如此了不起的博爱,获得如此高的称赞与歌颂。由此可见,在远古时期,女子的社会地位是高于男子的。
但这种“高贵”终究说得有些不舒服。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迫于极端恶劣的生存条件,部落得以发展的最大保证就是生产,更兼出生率和成活率极低,女人的地位自然非同凡响。故而,归根结底来说,那时女人只不过是充当“生产工具”而已——这一点由“女娲捏泥造人”也能看得出——她们的地位并非由在社会生产体系中占主导地位所决定,仅仅得益于生理功能,与日后男人“大一统”的局面相比,绝对不可等同而语。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并不认同“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女性占统治地位”这一说法。
我的看法正确与否有待讨论,但在中国漫漫五千年的古文明中,不论民族,不论表里,女子的社会地位始终低于男子,却是不争的事实;再加上一大堆狗屁不通的“伦理道德”,女人更似给上了紧箍咒,纵有七十二般变化也不得不瞻前顾后畏首畏尾。
《诗经》中有一篇《卫风·氓》,说的是一个自尊自强的女子在遭始乱终弃后坚决离开负心汉的故事。初读时我便吓了一跳:中国古代竟然还有此等“女人休夫”的作品!也许是区区才疏学浅,“女人休夫”的结局,我在后世的文学作品中也从未见到过。有是肯定有的,不过知者甚少,流传不广,影响有限;偶尔瞥见几个刚烈女子也都以悲剧结局,有怨难申,不知是否因为后人认为“女人休夫”乃乱理之事,或觉得有损男儿颜面,为避免惹上“天下之大不韪”而干脆绝笔?谈到负心汉,我就不禁想起蛊毒,蛊毒者,传说是在久远的时候,苗族女人为了惩治负心汉而放的毒,说是只传女不传男。虽然耳闻但未目睹,所以我也只是略知一二,听说女人给男人下了蛊毒之后,一旦男人背叛了女人,并会全身爆裂而亡,听起来还煞是恐怖的。但若要真有这么回事,应该也是好事,我们这么传统的一个民族,现在花花肠子也开始多起来了,要是给这样的男人下了蛊毒,估计苗族的好男人应该会多起来的。看还敢闹什么婚外情,整死你!
封建社会各种学说可谓“百屁争鸣”,其中尤以“人伦天理”见长。在其不懈努力下终见成就,公元某某年,强加在女人身上的枷锁终于成功地堆出“三座大山”,取得历史新高,一时间万民传颂。被尊为“亚圣”的孟子也是男人,无须担心被大山压,整天闲得慌,便弄了个“女子等于小人”,殊不知,这害了多少人,连女人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小男孩,都将生下自己的亲娘是何性别给忘了,只记得“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误人子弟呀!你这不是说天下男人都和小人朝夕相处吗?那么男人也好不到哪去。
且不说孟子到底误没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却的确是人们严格恪守的教条,若是贪上个凶父恶夫,她们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曾经有个当官的爹,晚年为补救名节,趁着饥荒饿死幼女来为人民节省粮食,然后在大伙为她立的贞烈牌坊前痛哭流涕。史书说这个爹名叫海瑞,还说他“居家九易其妻”。九个老婆没生一个儿子,任谁都不相信,不晓得他为何不饿死幼子以补救名节?听过很多老一辈讲的故事,其中就有很多关于卖自己姑娘的故事,但是从来没听说卖自己家儿子的故事。不过,那个时代确实也无可厚非,而且已经过去了,但是要是现在也有这样的事,岂不哀哉!改革开放了,最近国外的苗族同胞也喜欢来中国“寻根”,这是好事,可是也听说从国外来的很多男同胞是来“玩女人,哄彩蒙”的,说中国的彩蒙非常好哄,这就非常可恶了。不过最可恶的是,为了几个臭钱,国内的某些哈巴狗乐此不疲的给那些禽兽创造机会,有的甚至不惜把自己的女儿“卖给”老外,对这样的人,我们是嗤之以鼻的!
东汉末年还有个叫刘菴的,为填饱宗亲刘备的肚皮,竟狠心杀死自己的结发妻子以奉上人肉!有脑子的人都知道,他根本没必要给刘备肉吃,即便给,也可以从自己身上割一块下来,至于杀妻吗?不知他是为了表现自己的“宗族大义”,还是想巴结声明显赫的刘皇叔以图荣华富贵,但不论如何,他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讽刺的是,刘备竟感动得当场涕零,后来也无人来抓,曹操知道此事后还专程派人送去百两黄金。依我看,曹操和刘备这两个英雄也真够孙子的。
更骇人的是,“父亲杀女”和“丈夫杀妻”,在其发生的时代还被传为美谈。看来草菅人命之事,在那年头也未尝做不得。
封建枷锁的强大威慑也使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形象变了味。除去部分乐府民歌,其余的诗词曲调,再难找到《诗经》中那些天真烂漫,自由活泼的女子了。放眼望去,看见的是清一色的“怨妇”,就连所“怨”都惊人得相似,要么感叹容颜易逝,要么感叹空房独守,除此之外,难有其他。这类作品在唐诗宋词中早成泛滥,大家眼都看痛了,不妨把目光放在远一点的《古诗十九首》和汉乐府上。东汉末年文人所写的这十九首诗中,仅“闺怨诗”就占了八首,诗中女子还都是怯弱忧郁的“泪人儿”。第十六首《凛凛岁云暮》也写了一个遭始乱终弃的女子,但与《卫风·氓》中女主人翁不同的是,她没有勇气说“反是不思,亦已焉哉”,仅仅是“徒倚怀感伤,垂涕沾双扉”,忧伤终老。乐府诗中也有坚贞、机智、勇敢的女性形象,比如《陌上桑》中的秦罗敷;但比之《诗经》,仍觉大打折扣。当不怀好意的使君出言不逊时,罗敷终究要搬出声名显赫,仕途辉煌,长相美貌的丈夫才能将其吓跑。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个“丈夫”完全是她胡诌出来的,根本不存在。真正吓跑使君的不是罗敷,而是男人当道的“天理”。——瞧,写来写去又回到男人身上了。这就不难推出,为何直到现在,女人,包括我们彩蒙,很多都喜欢“踏实”的男人了:有车,有房,风光……虽然说嫁人要看内涵,要看修养,不要过分注重外表,可是看着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一只小鸟依在一只老秃鹫身边,未免让人寒心:还做她老公,你都该当她爸爸了!
需要申明的是,我并不是贬低闺怨诗的艺术价值,只是读得多了,未免觉得千篇一律。还有一点诸位千万别忘了,古时“女子无才便是德”,所有的闺怨诗都出自大老爷们的手笔。
我曾花很长时间思考,男人为何如此钟情于塑造柔弱多泪的女子呢?我揣度,大概因为男人喜欢这种女人。在我们的意识中,女子都是、或者就该是这般模样。然而女人未必不能雄浑大气。李清照词风婉约,但“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豪迈,不知让多少须眉叹为观止、甚至自惭形秽。
乐府名篇《孔雀东南飞》不得不提,因为婆婆的人物形象太值得玩味。首先说句废话:刘兰芝是女人,婆婆也是女人。万恶的婆婆也曾是“新妇”,不知道她在作“新妇”的时候有没有受到她婆婆的无理欺辱。但不论如何,乍看之下,总给人“女人年青被人欺,年老欺人”的错觉。突然感叹:女人何故为难女人。现而今,这种事春风依旧。村里一富户公子找了个摸样还可以的彩蒙,结果才来到家,他妈妈对那彩蒙破口大骂,所有恶毒的语言都用上了,我在很远的地方听了都觉得相当不像话。我就搞不明白了,要人家的是你儿子,瞎嚷什么呢,再说,你家儿子还配不上人家呢!不过,话说回来,这也是个教训,从来都讲究门当户对,彩蒙们也不要想太多了,嫁入豪门,要是老公比较好就好,要是跟了个花花肠子,来日方长,苦日子多。
自然了,婆媳关系向来复杂难明,不是隔岸观火的我可以讲清的,今日仅仅就事论事而已。言语之中若有片面偏激、幼稚可笑处,还请各位放过区区,勿要“贻笑”。
最让我觉得不可理喻的,是有个自认为很聪明的笨蛋造了“红颜祸水”这个成语。古来君主帝王,凡是雄才伟略的,他的女人便铁定贤淑;但若是败家之徒、亡国之君,便有人跳将出来说对不起,这是红颜惹的麻烦。而后便将男人的错加在她们身上,天下兴亡,朝代更迭统统掌握在了女人们的手里。这些男人,这些君子,既然红颜祸水,那干嘛还为一红颜争的面红耳赤!
若是“一代妖妃”苏妲己泉下有知,必定感动得呜呼哀哉,恨不得钻上来给我扣十八个响头。各位没见过《封神演义》中那个恶贯满盈的狐狸精吗?纣王得罪了女娲,女娲便派狐狸精妲己灭了商朝,一来二去,纣王无辜得像个被人枪去玩具的小孩,万般不是皆归咎于小肚鸡肠的女娲和狐狸精妲己这两个十恶不赦的女人。
周朝也有个冤大头叫褒姒。史书有载,说她三年不笑,一个痴心汉为博一笑上演了“烽火戏诸侯”的闹剧并埋下祸根,导致日后诸侯军攻城时无人来救,西周因此一命呜呼,于是褒姒也名正言顺地成了“红颜祸水”。长期以来我一直在想,这么个花样女子,竟能三年不笑,到底为了什么?是因为入宫前已有情郎,还是打心眼里厌恶这个猥亵龌龊的男人?要是如此,亡了你的国家活该,人家红颜好好的,谁叫你去招惹啦!
举个不雅的例子:过去的“人伦天理”便如一个屁,不论它多长多响多臭,终究会放完。古时女人受到这么沉重的压迫,毕竟都成了过去。然而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的不公仍然存在,尤其是在我们苗族中间,诸如上学、受教育等方面,纵观我们苗寨,彩蒙出去读书的少之又少,十七八岁基本统统结婚完,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出去读书的彩蒙那么抢手的原因了。
若说存在残留观念,我想便是“重男轻女”了。婆婆未抱孙子抱了孙女,虽不似从前满脸屎臭,心里也总是疙疙瘩瘩——我觉得很可笑,她自己不也是女人么?诚然,中国作为农业文明国家,劳动力尤为重要,在过去生产力低的情况下,“重男轻女”难以避免,更兼氏族要靠男丁传宗,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呀!但在今天,“重男轻女”可就万万留不得了!万恶的“重男轻女”已让中国男女比例失衡。我现在都很担心,等自己该娶的时候,在狼多肉少的环境下,能不能找到一个彩蒙!
和以前不同的是,如今女人不仅可以大胆展示美,还有“选美”这么个活动,一经展开,任何地区都是沸反盈天如火如荼。这本是好事,但出的“秀外”美女,有几个能达到“惠中”的层次?苗族也不例外,不管在国外还是国内,各式各样的苗族金花纷纷被选出,真不知道选了干什么?有那些钱,用来帮助因为家庭穷而不能读书的咪彩蒙,不是会出来更多的苗族金花?
但我们得承认,中国男人喜欢“媚态”的女人,苗族男同胞估计也如此,半斤八两,都差不多。出于这种审美观,中国人造了“男才女貌”这个成语,只要女人有貌便配的上才郎。其实推广来看,任何国家,任何民族多少都有这种审美观。遍看世界所有文学作品,女主角都是美丽的,即使不美,也绝不会丑到什么地步。虽说这种审美观年并不足取,但潜在里却被全人类所共有,所遵循。朱自清在《女人》一文中说“艺术的女人,简直是一个奇迹”,我是相当赞同的。男人的眼睛向来不规矩,也向来理直气壮,即使跟自己媳妇出去逛街,眼睛总不停的在那些MM身上游移。自然了,我也不免俗套。今天,我从自己的视角胡评乱侃,整了一箩筐的“大言不惭”,稿纸一扔,依然会“眼观六路目瞟八方”,看看哪有美女,看到漂亮的彩蒙,也准备上去问她的联系电话,依然会做我“男才女貌”的春秋大梦,而且——乐此不疲。
男才女貌!男才女貌!我亲爱的“女貌”啊,你在哪?彩蒙啊我日思夜想的彩蒙,你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