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本身没有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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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5-07 22:36:13
这看似简单却是一个让学者们一直迷惑难解的问题。《野性的思维》里就引用了这么一段话:“科学最基本的假定是,大自然本身是有秩序的。”这是关于分类问题所说的一句话。那么,这世界真的就那么分门别类、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吗?
如果你不去深究,一切都有条不紊,鸟就是鸟,虫就是虫,可是你只要稍微深入那么一小点,问题马上扑面而来。能飞的是鸟,那蜻蜓怎么不是鸟?能飞的又能下蛋的是鸟,那么鸵鸟不能飞怎么还是鸟?麻烦来了吧!
动物学界就多次对这种分类提出过怀疑,类似的分类在人文学科更是一笔糊涂帐。比如民间文学将其研究对象分为神话、传说、故事等。且不说另外又从韵文的角度划分出史诗、叙述诗等文类(史诗的内容很多是神话的),造成了很多的混乱,就单说这神话、传说与故事这几类,到目前谁也不能将其彻底区分开。美国民俗学家阿兰·邓迪斯在1984年主编的《神圣叙事:神话理论读本》(Sacred Narrative:Readings in the Theory of Myth),笼络了世界各路好手的22篇文章,其中就有6篇是涉及“什么是神话”这个命题的。然而,到现在,还是谁都不敢说自己真的知道神话是什么了。说白了,说不清神话是什么,主要是难以把神话和传说、故事等文类区分开。这其实牵涉到民间文学的文本本身有没有分类的问题。
人要借助语言来看世界,世界本身没有分类,或者说没有严格的分类,而语言的词汇是明晰的,一个一个的,问题就此产生了。比如,颜色本身没有分类,它是一条不间断的光波,但由于语言的特性,人们必须把这一条光波人为地切开:红、黄、绿、紫、橙……人们可以给“红”下一个定义,但在现实中,谁也说不清红向黄过度的过程中,什么时候就不是红了。以前我们习惯地认为词义是明确的,其实,大多词义都是模糊的,有模糊的边沿,并在不断地变换中。
语言学界对这个问题可以说是最清楚的,但在现实中依然无能为力。前不久有一位台湾的语言学家来中国社科院语言所,开了一个小型的讲座,讲的是汉语的“的”字问题,举的例子都来自中国南方的方言或台湾的普通话,之后,听众提出一些反对意见,所举的例子则是中国西北的方言。在人们的头脑中,这些例子都是汉语的例子,绝对没有错。但是,什么是汉语呢?其实,汉语是一个人为的概念,也就是说,哪些话属于汉语,其实没有一个明晰的界线,如果你把越南语划为汉语,你可以找出一千条理由;你把上海话从汉语划出去,你也可以找出一千条理由。以一个点为中心,将这个点的人所说的语言定为一种语言,然后向四周扩散,慢慢有一些它的方言,可是,我们没有办法知道,这些方言什么时候成了另一种语言。正因为如此,我们现在不知道世界上到底有多少种语言,大家划分语言与方言的标准不一样。由于这种标准的差异,统计的世界语言数量差别达一千多种。就汉语来说,我们说汉语有8大方言,而有的语言学家认为这是不同的8种语言,互相都听不懂,还方个啥子言?试想一下,如果说这8种语言的地方分属于8个国家,情况会是怎样,还会是8种方言吗?可见,汉语本身也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说到这,“汉语”一词的含义还是那么明确吗?
近几十年来,人类学最热门的话题也就是所谓的族群认同。这同样是一个分类问题。说白了,也就是每一个民族之所以成为一个民族,是一种人为的划定,不是自然的分类。举个例子,如果当年把哈尼族和彝族划为同一个民族,那现在就没有哈尼族了,现在的那些哈尼族可能就认同自己是彝族了。想想看,这和语言与方言的划分问题有什么不一样吗?
这样的问题同样困扰着学科的分类。比如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这些学科,谁也说不清楚这些学科的区别在哪里。关于人类学与民俗学的区别,有这么一种论调,说人类学是研究陌生文化的,而民俗学是研究自身熟悉的文化的。这想想都很可笑,比如说,一个美国白人来中国在傣族地区做了一段时间的调查,写了一篇关于傣族婚姻的文章,自然是人类学的,而一个中国的傣族人也在自己的家乡做调查,同样写了一篇关于傣族的文章,就不算人类学的了?研究对象是固定的,陌生与否则是相对的。学科的区分其实只有一样,就是独立的研究领域。人类学是研究人类体质和人类文化的、民族学是研究民族文化的、民俗学是研究民俗的,人类文化、民族文化和民俗这几个现实中存在的“东西”,本身没有明晰的分类界线,将这些东西作为研究对象,其所产生的学科,自然也就不会有明晰的界线。无论是谁,只要他努力去区分这些,那他注定是在做一种“人为切割”的工作。这种工作也注定永远是差强人意的。
民俗学界的人其实很少有人关注和明白这个问题。自己搞不清楚神话是什么,要不就怪罪这是一个来自西方的概念,说什么不符合中国的传统文化,要不就去求助于民间,到民间去问老百姓,想通过老百姓自身的文类分类弄清楚这个问题。这都是不得要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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