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筠连县团林苗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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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2-27 00:45:18
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筠连县团林苗族乡
筠连县团林苗族乡位于筠连县东南沿,乡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50千米,地处东经104°34'30〃~104°39'11〃和北纬27°54'00〃~27°59'25〃之间,幅员面积43.85平方千米,耕地面积1198公顷,辖8个村45个村民小组,有人口6292人。
团林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日照时数872.5小时,无霜期342天,年均降雨量1189毫米,降雨时空分布均匀,适宜多种动植物生存,自然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乡内没有任何工业和矿山污染,山清水秀,环境优美。其地理位置、空气、土壤、水质等经国家农业部检测,符合AA级绿色食品栽培条件,辖内香樟村曾被评为“全国千佳绿化村”。
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产业调整,早在2000年就引进资金400万元,在乡内建设醒世公司苦丁茶基地3000余亩,启动绿色无公害产品生产。2001年,该公司通过国家绿色食品中心检测通过AA级苦丁茶绿色食品的基地认证。
为进一步搞好农业综合开发,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有关规定和要求,中共筠连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团林苗族乡实施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03年5月,团林苗族乡政府正式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建立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申请。10月通过审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下达第四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农轻〔2003〕70号),将团林苗族乡列为苦丁茶、香桂、苦竹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由团林苗族乡人民政府承担,宜宾市技术监督局,筠连县技术监督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参加。实施时间为2003年至2005年。
2003年10月,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发出《关于认真做好我省洪雅县“生态奶牛”等44个农业标准化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川质监办〔2003〕117号),对建立标准化示范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这一精神,同年12月,筠连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我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筠府发〔2003〕238号),县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筠连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领导小组的通知》(筠办〔2003〕134号),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团林苗族乡人民政府制定了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项目规划,在全乡8个村45个村民小组1489户农户中实施苦丁茶5000亩、年产干茶100吨,优质名茶3000亩、年产干茶100吨,苦竹4000亩,香桂4000亩计划。同时,计划实施林下种草,年养殖黑山羊1万只、牛1300只、山地乌骨鸡5万只、猪6000头。实施范围确定后,团林苗族乡成立了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办公室具体组织领导,确保项目落实,任务完成。乡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印制了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关于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指导意见、关于控制农产品肥料污染的指导意见、无公害茶叶生产技术准则、无公害肉牛养殖技术、无公害养猪技术、无公害乌骨鸡养殖技术、无公害黑山羊养殖技术,香桂管护与加工技术、苦竹栽培技术等技术规范18个,指导农民生产,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条不紊地推进。
由于团林苗族乡政府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分工职责,加大了宣传力度,大力培训业务骨干,狠抓配套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至2005年12月,全乡发展苦丁茶5160亩、香桂3550亩、名优茶3216亩、苦竹3550亩、林下种草4370亩,山地白毛乌骨鸡、黑山羊、牛、猪等养殖达到了预期目标。全乡富民、惠民政策得到兑现,人民生活质量、农民收入稳步提高,迈入小康行列。
2006年7月18日,团林苗族乡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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