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学校一学年一度的校运会了,课程也就取消了,“百忙”之中终于有有喘息的机会―可有点自己支配的时间了。闲暇之际,顺便打开久置于案前的《杂文月刊》,不知何故,我一眼被〈一个乡下人,等于几个科长〉一题所吸引,也许是自己身为乡下人,对乡下人有足够的了解与同情吧。文章所述,令我感慨万分,久久不能平静,于是挥笔写下这篇鄙陋之作,以示愤然之胸意。
在王行先生的〈一个乡下人,等于几个科长〉一文中,我了解到了所谓的《选举法》之中居然有本质为“农村代表所代表人口数四倍于城市代表”之规定,就此类推四个乡下人等于一个城头人。单仅这一规定就以使得我瞠目结舌了,然还有更甚者,在《杂文月刊·选刊版》曾有一文,名之〈几个乡下人等于一个城里人?〉,该文是就现行的〈交通肇事死亡赔偿方案〉而议的。据说这是国家有关规定的,根据是城镇与农村收入不同,因而乡下人的命不如城里人值钱。可见,从国家的统治阶级来说,本就不顾及乡下人,甚至在所谓的“社会主义圈子里”划分了资本主义似的等级。这一切,我们除了怨,还能怎么样呢?但这一切必因“因”而导“果”的,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在王行先生的文中,我们还能了解到一个进城捡垃圾糊口养家的乡下人,每一年所被缴纳的各种税款及费用相当与城里四个科长所缴纳的。
在王先生的文章里所归纳的此两点现象,前者更近乎于“权利”,后者则似近乎“义务”。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当今社会里,乡下人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这里的“生存危机”不是指物质生活上的),乡下人“享受”相当于城里人四分之一的“权利”去履行四倍于城里人的“义务”,并且还时常被城里人所鄙视。这是何等的不公啊!
以上所述,更多的是深赋了许多一心为乡下人伸怨的墨客的主观,鄙生只是感受感受罢了。但据我所见所感的似乎与上的也不另外到哪里去。
在我们寨子里,打工者甚多,听其述,人人都为进城需办"暂住证"而感。据了解,现今乡下人进城打工要办"暂住证",否则大刑伺候,而城里人到乡下却不需,且还受尽政府的种种优惠。更甚的是今年初我在公汽上亲耳所闻的:"他妈的,农民不是人。"这句出乎意料之话居然堂而皇之的出自公汽司之口,我们暂且不论农民做错了啥,只就"不是人"一语而议;难道农民不人吗?相信谁也不否认农民是人,但"农民不是人"却并非偶然地出于城里人之口,我们不能不为之而叹啊!
"乡下人"、"农民"啊,落后是毕竟,但国家不能脱离你们而生,城里人也不能离你们而存,没有你们哪来城里的高楼大夏、舒适的城市生活环境?没有了乡下人你们哪来城头人的生命之根—口粮?但能有几人能关注你?
"乡下人"啊,该觉醒了。为了你活得还像个人,你该觉醒了!
2005.10.12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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