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我而言,这种哈姆莱特式的天问早已经不是问题:读大学的时候,我冒着被开除的危险也要坚持把英语课旷下去。到了大三,当英语不再列为我们中文系学生的必修科目那天,我便纠集班上的一伙死党猛喝了一顿喜酒,那情形就犹如从白区到了苏区,爽啊! 以后,英语便成了人生的记忆。尽管也屡屡有被同事或朋友的一口流利英语所刺激的惨痛经历,但我始终觉得人生中有太多比学英语更要紧的事情,我一不考研,二不出国,三不在外企谋生,英语与我有何相干?不幸的是,没有英语折磨的幸福生活风云突变:他妈的评职称也要考英语了!闻此噩耗之后,我才第一次想起与英语有关的问题:那声“哈罗”是如何拼写来着? 当意识到英语与饭碗密切相关的时候,我才如梦初醒地翻开复习大纲,看似严肃实则呆若木鸡地考虑是填in还是填on,或者是填at之类的鸟事,百思不得其解,唯一的出路只有怀恨而眠。那些日子,我常常梦见自己成了一个无忧无虑的农民,在温暖的太阳下品尝自种的草烟,一生也不会遭遇sheep的复数是加s还是不加s的烦恼…… 参加职称英语考试那天,看见考场外有巡逻的武警,我顿时吓出一身冷汗。幸好外紧内松,考场里气氛祥和,不仅可以翻书,而且可以交谈。最终的结果当然可以预料:那些连26个字母也不甚了了的老同志也和我们一起渡过了难关。从此以后,我就不再随意诋毁形式主义,毕竟是它在关键时刻救了我们大家的命…… 但英语是一个赶不走的“老鬼”,过了这个村还有那个店。人在江湖,你休想摆脱它的骚扰,就象霸道的美国,你不惹它,它可要惹你。 职称考试不久,我到北京采访,时逢世界妇女大会在那里召开,一大帮从美国来的苗族同胞说要与我们中国苗族座谈。见面之后,一向胆大妄为的我也斗胆说了一句I can speak a little English,殊不知马上露馅:人家问我从事什么职业,我说yes,见人家蹊跷,我又赶紧说no,当人家把问话重新复述一次,我又所答非所问地回应道:Thank you!众人哄堂大笑,无地自容的我在伟大的首都北京算是丢尽了面子。看到付标、万林诸兄与大洋彼岸的姐妹们侃侃而谈,我真的想死。但我又没有死的勇气…… 身在贵阳,我无法忘却北京的洋相。千思万想之后,我决心做一个毛主席说的那种“有觉悟的、摆脱低级趣味的青年”,于是索性到书店买回一大堆英语书籍,象啃馊馒头似地咽下一个又一个单词。知耻而后勇,那几天的革命热情空前高涨,买磁带不惜重金,见到老外就想扑上去,一到周末就到英语角死皮赖脸地缠住那些会说英语的姑娘们。英语已经几乎把我折磨得晃兮忽兮,每天清晨,我就在宿舍楼的空地上念念有词,害得那个守门的老人赶紧问我的邻居:他神经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可我终究是那种有热情而少毅力的俗人,为英语而癫痫的日子持续几个月以后,我就感到自己已经没有继续玩下去的勇气,而工作的繁忙也给我的“堕落”找到了借口。在一堆单词一天天离我而去的同时,一种空前的宿命感也充盈了我的灵魂:我认命了!人生在世,少一份牵挂,多一份快乐。我承认外语是当代人的第三只眼睛,但要受那份洋罪,我宁愿瞎了眼睛。 武汉作家迟莉曾经在一篇小说中写到:生活就是这样,你不渗透别人,别人也要渗透你。现实的确如此。你看我本来已经静如处子,可“学还是不学”的问题也居然又一次不期而至。地点又是在北京。 前不久,我到北京办事,恰好有一个美国苗胞来北京访问。作为一个曾经受到海外苗族盛情款待过的中国苗族,我与朋友也借机请他吃了两次便饭,陪他游了几处景点。此君真是“苗”得可以,一回到美国就立即给我发来一封长长的电子邮件(email),既表达他的谢意,也大肆赞美了我们的热情,并说这将是他一生中最美的记忆。随后又给我们介绍很多生活在美国的苗族同胞,他们接连不断地来信,而他们的文字又不能不使你动容。不论是按照汉族的传统,还是沿袭我们民族的习惯,我们都应该礼尚往来,给人家一些回应。他们不懂汉语,英语是我们可以沟通的唯一方式。英语对我的又一次折磨就这样开始了:心中有万语千言,但一面对电脑,我却想不起几个单词,抠破头皮,也难以写出象样的句子。当你使用你陌生的语言来表达你充沛的激情时,你就会感到这样的情形比死亡还要难受! ——英语,你奶奶的! 2000.5.14.凌晨2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