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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

发布: 2007-8-06 00:00 | 作者: 曾令维 | 来源: 本站原创 | 查看: 776次


    只活了二十六岁的短命作家粱遇春先生是个睡懒觉的专家,在《“春朝”一刻值千金》文中,表达了他对“迟起”——睡懒觉的痴恋:“谈起艺术,我本是个门外汉,不过对于迟起这门艺术,倒可说是一位行家,因为我既具有明察秋毫的批评能力,又带了甘苦备尝的实践精神。”“区区虽然不是一个迟起大师,但是对于本行艺术的确有无限的热忱──艺术家的狂热。”睡懒觉原本无可厚非,个人生活作息习惯,值得尊重。而粱遇春却不仅要睡到日头三竿赖床不起,而且还要白纸黑字写出来;不仅白纸黑字写出来,而且还要美其名曰“艺术”。随着文化的大众化,艺术撕破贵妇人的面具,变成浪荡的妓女,似乎没有什么不可冠以艺术的大盖帽,脱光衣服裸奔的疯子称之为“行为艺术”,在厕所写下几句下流的秽语称之为“厕所艺术”;那么,迟起这门艺术倒也来得名正言顺,不必大惊小怪。在粱遇春“甘苦备尝”的实践中,颇能发掘人生的趣味来,他说:“我常常在办公时间五分钟以前起床,那时侯洗脸拭牙进早餐,都要限最快的速度完成,全变做最浪漫的举动,当牙膏四溅,脸水横飞,一手拿着头梳,对着镜子,一面吃面包时节,谁会说人生是没有趣味呢?而且当时只怕过了时间,心中充满了冒险的情绪。”说来惭愧,尽管我睡懒觉的道行没有粱遇春高深,也没有他那样的艺术良心和“艺术家的狂热”,但却也常常因迟起而迟到,也常常发生梁先生“在办公室五分钟以前起床”的那一番情景。遗憾的是,至今还没有培养出“人生的趣味”来。

    迟到的历史,大概要追溯到高中时代。读高中那时节,我是个走读生,有段时间寄宿在族伯家,后来又搬到姐姐那里,直至毕业(那一段不堪回首的岁月呵)。高中时代我的“迟到”是赫赫有名的,那时迟到倒不是因为懒,而是源于一种潜意识的心理逆反。我素来不能容忍纪律的约束,以及时间的限制;从内心上,往往采取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行动上也显得自由自在,独来独往,我行我素。诗人裴多菲诗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为自由,生命与爱情都不足道哉,裴君的这种“自由观”,我深为折服。因此我在处理自由与迟到的矛盾时,我义无返顾地捍卫了自由,甚至在面对因迟到所带来的种种非议时,我充满了不屑。孟子说,视大人则藐之;我则说,视迟到则藐之。我说过,迟到并非因为懒惰而造成的;不仅不懒,而且非常之勤快。高中时代,我热爱运动,痴迷于篮球。至今我仍然保持着对篮球的炽热的兴趣,除了文学外,就是篮球了;而当时,我的世界里没有文学,篮球是唯一。那时,我的一位堂兄和我一起寄宿在族伯家。每天早上,我和堂兄提前一个小时起床,然后跑步,跑过清水江大桥,跑过车站,跑过排洞村,再翻过一个山坳,就能看见红星桥在遥遥相望了,然后就开始往回跑。几乎天天如此,风雨无阻。周末,县体育馆是我们唯一的去处,我们去那里打篮球,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我们“泡”在体育馆里。搬到姐姐家后,依然跑步不止;然而离学校更远了(大约步行二十五分钟的路程),因此,也依然迟到不止。

    读大学后,宿舍离教室太近,再加上大一大二时排有体育课,每天早上六点钟左右全校学生起来表演集体跑步,声势浩大,其场面颇为壮观。因此,迟到这门艺术,在时地皆不相宜的情况下,几近荒废。大三时99级学生移师南院,体育课也取消了,当年的呆头呆脑的老实人,也变成了油腔滑调的老油条,南院宽松的管理体系,成了培育睡懒觉的温床。培养“睡功”成了第一要务,上课次之。大三后,我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逃课,第二件事是抄作业。当然,这些都不是什么光荣的事迹,所以我尽量不多费笔墨。但如你所知,当你起床后发觉不幸迟到了,然而你又不愿看到老师的白眼和听他念念有词,于是你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大睡起来。刚开始时,你像做贼般于心不安,像初次卖身的妓女,感到难为情,显得羞羞答答,后来做贼做妓女上瘾了,廉耻之心全无,成了精于此道的老手。逃课也等同此理。因为睡懒觉,所以逃课。大四那年我考注册会计师,攻读税法,懒懒的靠在床上捧着一本书。同学皆笑我。税法,“睡”法也!

    当然,道貌岸然的君子也许要嗤笑我,这哪像个大学生的样子!我实在不知道什么叫大学生的样子,难道是那些上课从不迟到不早退,认真抄笔记,善于听从老师的话的循规蹈矩的学生么?著名学者季羡林先生说:“一个大学,人才不是在课堂里教出来的,而是在大师所创造的氛围中熏陶出来的,没有一流的大师,就没有一流的学生。”我出身在末流的大学里,没有幸运得到“大师”的熏陶。不过这也罢了,没有大师熏陶,你就让我们自由自在的睡懒觉吧,大师季羡林不是说过吗——人才不是在课堂里教出来的。人才是在“大师所创造的氛围中熏陶出来”以及迟到逃课旷课睡懒觉的自由散漫中玩出来的!

    毕业后,在纷扰的人世里谋生,没能学到一点世故,依然故我,依然迟到。尽管单位与宿舍之间也不过三分钟的距离,可是每次起床,必经历一番思想斗争,才万般无奈地爬起来。心里充满冒险的情绪,一阵手忙脚乱地洗漱,一溜烟跑出来,买了早餐,冲进办公室里。倘若艺术需要献身精神,我自问有几分自我牺牲的勇气,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不迟到谁迟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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