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是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但又是一个跨界的民族,广泛散布在东南亚的老挝、越南、泰国等地山区,直至美国、澳大利亚等地。对于这个民族的认真研究,可以说是解放以后的事情。在此之前,多属于记录其反抗斗争,调查其风俗民情,很少研究其发展规律与内部的社会结构;即使是苗族自身,也仅限于迁徙传说和民间故事,很少涉及族本和性质,更缺乏分析。
古代,关于苗族的记事有宋人朱熹的《记三苗》,最早提出了当时湖南一带苗族可能是古代三苗遗裔的看法。可惜的是此后如明代胡宗绪的《苗疆纪事》、叶[]的《征苗录》、李恺的《外苗近事》、卜大同的《征苗图记》等,都已经失传,难以见到了。清朝,除官修的《钦定平定贵州苗匪纪略》外,还有私人编纂的《苗防备览》、《苗疆屯防实录》、《湖南苗防屯政考》、《咸同贵州军事史》、《苗疆闻见录》、《苗变纪事》、《苗俗记》、《红苗纪;略》等。近代,跟着资本帝国主义的军事、经济一起入侵的是文化渗透,西方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以及宗教学人士进入了苗族地区,作了一些调查和记述,计有英人洛克哈特的《关于中国的苗子或土著居民》,克拉克的《中国西部的苗子和其他部落》,日人鸟居龙藏的《苗族调查报告》,法人萨维那的《苗——法祠典》和《苗族史》等。近代的国内学者除梁启超提到今之苗与古三苗的关系之外,没有多少专著。现代,除外国学者如萨维那等继续撰文反映苗族情况外,国内学者调查记述苗族的多了起来,如检曙峦的《贵州苗族杂谭》、张敷荣的《苗族之特点》、《苗族之种类与习俗》、邓平严的《贵州苗族的社会》、觉迷的《苗疆风俗志》、刘锡蕃的《苗荒小记》、王兴瑞的《海南岛之苗人》、凌纯声、芮逸夫的《湘西苗族调查报告》等等。由于著名学者蔡元培创办的中央研究院的组织和华北、华东各大学的南迁,出现了一批研究苗族的专家学者,并有专门的研究方向,研究贵州苗族的有吴泽霖、陈国钧、杨汉先、李植人、吴定良、任美锷、梁聚五;研究四川苗族的有胡庆钧、葛维汉;研究云南苗族的有岑家梧、史图博;研究海南岛苗族的有王兴瑞等。迁到贵州的大夏大学,成立“社会研究部”(原名“社会经济调查室”),对贵州的黔东南、黔南等地苗、侗、水等少数民族进行了一些调查工作。有关新中国成立前的苗族研究论文,已由张永国、史继忠、石海波、韩雪峰等同志编辑成《民国年间苗族论文集》,由贵州省民族研究所铅印为内部参考资料。
共和国成立初期,费孝通教授率领中央民族访问团西南分团,到贵州千山万水访兄弟,宣传共产党的民族平等政策,同时调查民族情况,后写成《兄弟民族在贵州》一书,其中很多篇是反映苗族情况的。这个时期,梁聚五先生印出了《苗彝民族发展史》和《苗族人民在反清斗争中跃进》,马少侨先生出版了《清代苗民起义》(另一专著《湖南苗族人民革命斗争史》被作为“内部参考”铅印)。费、梁、马三人的著作为苗族历史文化的研究起了开拓作用。国家从1956年开始的民族语言普查和从1957年开始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其中包括对苗族情况的大规模调查,为创立新苗文、编纂《苗语简志》和《苗族简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左”的干扰与“文革”时期的破坏,各种研究和撰著工作停了下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族研究工作恢复了,先后出版了《苗语简志》、《苗族简史》、《苗族简志》和各苗族自治地方的《概况》。其中,1985年10月由贵州民族出版社出版的《苗族简史》,标志着苗族研究已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据不完全统计,1980年至1985年公开发表的有关研究苗族的论文达225篇之多,其作才队伍之大,涉及问题之广,前所未有。这方面的情况,有的同志曾作过介绍,如伍新福的《苗族史研究述评》(《民族研究动态》1984年第4期),毛宗武的《我国苗瑶语族语言研究概况》(同上。1985年第3期)等。现在综合有关论文资料,将这一时期苗族研究的可喜收获介绍于读者,并求方家同好品评。
1、对苗族族源的研究有了进一步的深入和拓展
关于苗族族源问题,解放前就分歧较大,有“三苗说”、“[]”说、“蛮”说、“非三苗说”等,但多是结论性的意见,很少论证。解放后,对苗族族源的研究逐步深入。五十年代,苗族族源上溯到“武陵蛮”、“五溪蛮”、“盘瓠蛮”。七十年代后期以来,讨论涉及到苗族与“三苗”和伏羲、女娲、“九黎”、“蚩尤”的关系。侯哲安的《三苗考》(《贵州民族研究》1979年第1期)、马少侨的《“窜三苗于三危”新释》(《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1年第2期)、张岳奇的《试论“三勒”与苗族的关系》(《贵州民族研究》1981年第4期)、王慧琴的《关于苗族的族源问题》(《思想战线》1982年第2期)等,都大量引用关于“三苗”的历史记载,阐述了三苗的住地、活动,并与后来的苗族作了对比,都认为古之“三苗”与今之苗族有渊源关系,肯定古之“三苗”即今天的苗族的先民。马少侨在肯定三苗与苗族关系密切的基础理上,对历来注家谓“三危”即甘肃敦湟一带的说法,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危”可以训为“高峻”,“险峻”,“山有三峰,故曰三危”,过去记载中的“窜三苗于三危”,意即“逃窜于群山”。因此,苗族的后人,不是远迁西北,而是转入了山区,仍在南方一带。这是比较新颖的“一家之言”。
苗族族源的研究还涉及到伏羲、女娲、祝融、九黎、蚩尤。侯哲安的《伏羲、女娲与我国南方诸民族》(《求索》1983年第4期)、何光岳的《祝融氏和九黎的来源与变迁——论苗族的一支主要先民》(《学术论坛》1984年第1期)、周星的《驩兜与三苗》(《江汉论坛》1983年第12期)等都认为苗族与上述传说人物(部落)有关第,进行了探索。张岳奇的《蚩尤能否引作苗族族源》(《民族研究》1984年第4期)则持相反的意见,认为苗族与蚩尤无关。吴雪俦在《苗族古史探索》(《民族研究》1982年第6期)中,对苗族与三苗、三苗与九黎以及“迁三苗于三危”等,提出自己的见解,他将“中国西系苗族”、“中国南系苗族”和“贵州的苗族”的历史进行较细致的研究,颇有启发。
对古代人物如屈原和长沙马王堆汉墓女尸等的研究也涉及到苗族,容观瓊认为“汉墓”古尸可能胆苗瑶民族(见《试谈马王堆一号二叫汉墓的族属问题》,《民族研究》1979年第1期),介绍不同意见的有云峰的文章(见《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认为屈原是苗族的论文有兰瑜、肖先治的《屈原族别考辩》(《贵阳师院学报》1981年第2期)、龙海清、龙文玉的《屈原族别初探》(《学术月刊》1981年第7期)、龙海清的《屈原族别再探》(《江汉论坛》1983年第3期)等。持不同意见的有夏剑钦的文章(见《江汉论坛》1982年第5期)。此外,对苗族与楚、三苗与楚的关系也有论文探讨。讨论还涉及到苗族与“盘瓠蛮”的关系、苗族与“巴人”的关系以及海南岛苗族的族源问题。
苗族的语言、服饰、习俗、风情比较复杂,我们应该着眼于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的全局,仔细辨别史料,参照考古学、民族学等方面的资料,透过层层迷雾,审慎地解决苗族的族源问题。
2、对苗族社会发展的研究开始触及社会性质及其规律
苗族古史社会经历了漫长的里程,其社会性质问题引人注意。有人认为,早在尧舜时代苗族先人就已形成并用“金”(铜)为兵器,“铜头铁额”,说明开始了奴隶制的萌芽。“窜三苗于三危”后,苗族分成两支——东支(中部和东部方言)和西支(川黔滇方言),被迫迁徙,难以形成稳定的经济制度。有人认为,苗族大约“开始于魏晋南北朝民族大融合时期,完成于唐宋”,“由于各种原因”,“正当苗族形成之际”,“就开始逐步离开原来的地区,向四周扩展”,这是“造成各地苗族经济、语言、文化习俗差异较大的原因之一”。(张永国《试论苗族的来源和形成》)也有人认为,作为前资本主义的苗族,在宋代仍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农村分社阶段,为外族封建领主和封建郡县地主所统治,内部逐渐贫富分化而出现阶级对立(贺国鉴《略谈苗族形成的几个问题》)。
对苗族社会性质的讨论,分歧较大甚至意见相反的问题是“苗族是跨越了奴隶社会阶段直接进入封建社会”?1960年的《苗族简史》送审稿认为,“正当苗族社会生产力继续向前发展和社会阶级分化日益明显的时候,苗族与其周围汉族的接触也更加频繁起来,汉族封建王朝在苗族地区的控制也进一步加深,这就使苗族在原始社会崩溃之后,有可能不经过奴隶制而迳向封建制过渡”。(铅印本第12页)1985年新出版的《苗族简史》,提出从秦汉到两宋的一千五百年间,“苗族社会的发展,呈现着极大的差异。有的在中原文化的强大的影响下,开始走上了封建的道路,进入地主制的发展时期,并完全汉化;有的随着他族的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有的从农村公社直接向封建地主制转化;但比较偏僻闭塞的地区,仍然停留在农村公社阶段。”可以划分为“江淮等地汉族封建制下的苗族”,“武陵等地领主制的形成和地主制的产生”以及“[][]以西奴隶制下的苗族”。新版《简史》对苗族的早期历史进行了更为细致的探索。诸多论文认为苗族古代社会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张永国提出苗族是一个受压迫很深、反抗斗争精神很强的民族,是一个发展极为缓慢的民族,是一个发展很不平衡的民族。龙伯亚也认为苗族历史的发展是曲折而又极其不平衡的,历史上起义斗争之多,是罕见的。李廷贵则提出了这样的见解:苗族古代受压最深重,迁徙最频繁,吞吐最容易,所以支系复杂,风俗殊异,不仅发展极其不平衡,而且还有倒退现象,各种古风都可以在苗族中间找到。
既然承认苗族社会的发展是不平衡的,那么,苗族一部分跨越奴隶制而进入封建制是可能的,一部分在他族奴隶主统治下(或称“半奴隶社会”)是可能的,一部分自生了奴隶制后由于被迫迁徙或跨入封建制或倒退回原始农村公社制也是可能的。考古发现也进一步证明了这种“不平衡”与“倒退论”。
3、对封建王朝的统治方略和苗族的起义斗争研究的深入
关于历代封建王朝与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关系,相继有论文进行研究,如王延武《东晋南朝的治“蛮”机构与“蛮族”活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第3期),张雄《略论唐朝治理岭南的政策》(同上,1983年第1期),吴永章《论宋代对南方民族的“羁縻”政策》(同上,1983年第3期),周春元《略论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历代统治政策的演变》(《贵州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等。历史上的一定时期,相当一部分苗族归于当地土司的统治之下,牛儿的《明初贵州“土司制度”的建立》(《贵州日报》1983年5月16日),黄冕堂的《略论清代苗疆地区与中原的关系》(《文史哲》1980年第2期),张永国的《试述黔东南苗族地区土司制度》(《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80年第2期),辛雪的《凯里安抚司的设置与裁革》(《黔东南社会科学》1982年第1期),李世喻《试论清朝雍正改土归流的原因和目的》(《北京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及《清朝雍正改土紧流善后措施初探》(《民族研究》1984年第3期)等,都从各个侧面反映了苗族地区土司制度的情况。乾嘉苗民起义失败以后,清王朝在湘西苗族地区“屯田养勇,设卡防苗”,这种屯田制度的建立,一直延续到近代,“革屯运动”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爆发 。研究清代屯政的论文有伍新福等同志的文章;扬州古籍书店翻印的《苗疆屯防实录》36卷是这方面较完整的资料。
关于历史上苗族人民的起义斗争,早在五十年代就陆续有论文发表,1959年的“中国历史小丛书”还专门出版了科普性读物《清代苗民起义》(张福裕,中华书局出版)。粉碎“四人帮”以后,贵州大学历史系编写了《清代贵州各族人民的五次起义》(1978年,贵州人民出版社),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辑铅印了《太平天国时期贵州各族农民起义论文集》(1979年),《贵州民族研究》等杂志也发表了许多论文,这些论文,不仅有一般叙述起义的爆发、经过和失败,而且有为起义首领写传记的,如罗尔纲的《民族英雄张秀眉传》、贺国鉴的《石柳邓传》、《岩大五传》和《陶新春传》等。有的学者在研究中注意到对明清档案材料的利用,从官方档案中找出了起义者的“供单”,为研究苗民起义提供了新的材料,如胡起望等同志的论文。
近年来,关于苗族起义的讨论进一步深入,涉及到更多的起义斗争,涉及到组织机构和军事思想,涉及到反动派统治方略的揭露,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
关于民国以来苗民反抗斗争和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活动,也有论文探讨,伍新福的《湘西“革屯”运动述评》(同上,1983年第4期)。这些论文所记述的反抗斗争说明,苗族人民在受到三座大山压榨的同时,还深受大民族主义的歧视和压迫,他们不堪其苦难深重,往往揭竿而起,和各民族的斗争相呼应,为推翻反动统治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中国革命史上谱写了光辉的篇章,也是苗族史上最伟大的一页。
4、首次开展了关于苗族社会组织的争论
苗族有自己独特的社会组织。但过去不大注意研究,1980年以来,李廷贵等对苗族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讨论,出现了热烈争鸣的局面。其中的论文有:廷贵、酒素的《苗族“鼓社”调查报告》(《贵州民族研究》1980年第3期),《略论苗族古代社会结构的“三根支柱”——鼓社、议榔、理老》(同上,1981年第4期),首次提出了“鼓社”是由同宗的一个村或几个村组成的苗族古代社会的基层单位,是苗族社会进入个体家庭以后的社会组织体制;“议榔”是由一个或几个鼓社进行的立法形式,源于原始公社末期开始有了私有财产的时候,所议的条款具有“习惯法”的效力;“理老”是依“习惯法”仲裁的司职人员;这三者是“苗族古代社会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三根重要的支柱。”的有同志对“习惯法”的提法持不同意见,韦启光发表了《关于苗族的“习惯法”问题》(《贵州社会科学》1983年第2期)等文章,认为苗族没有习惯法,习惯不能称为法,苗族自身没有法。对“鼓社”、“议榔”的性质、作用等问题;杨昌文、雷广正、韦启光、张永国、吴爱平等发表了看法。杨、雷认为,议榔组织是农村公社的残余,包有农村公社的外壳形式,行阶级社会的职能,它在漫长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年代里,对维持苗族生存、发展内部团结和保持民族特点起了特殊的历史作用。韦文认为鼓社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或母权制进入父权制“完全过渡”以前的时代,而不是源于原始公社末期开始产生私有财产的时候。张、吴则认为,议榔是由秦汉以前部落议事会发展而来,当苗族社会从血缘为纽带的氏族公社向以地缘为纽带的农村公社过渡的时候,议榔作为苗族自身的社会组织而在唐以前逐步形成,按照议榔活动的具体情况看,议榔是农村公社的社会组织,而不是立法形式的组织;当苗族社会发生重大变化时,议榔亦随之而发生变化。公开的争鸣是正常的现象。伍新福在《苗族史研究述评》中谈到:“尽管看法不一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看到和肯定了‘鼓社’与‘议榔’制在苗族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随着这一问题研究的深入,无疑将有助于揭示苗族社会状况和发展规律。
相关的文章还有潘光华、龙建华、嘉农、吴通才等同志的。有的文章提供了大量的民俗学资料。(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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