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自己的阅读之前加上“激情”两个字,是因为我觉得这个词除了具有字典上所给的意义之外,它还具有主观上的积极、空间上的随意和时间上的灵活这层意思。因为对我来说,阅读就是这样一种不自觉的、下意识的行为。
有时候我也会想到问自己:阅读怎么就变成了我所钟情的一种生活的方式呢?对于一个普通的女人来说,阅读能改变什么?不过是比别人多花一份钱罢了。至少十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年轻姑娘的时候,除了喜欢读别人的文字之以外,我同时保留着做女人的种种好习惯,可是渐渐的,别的习惯都为生存让路了,只有阅读的渴望依然那么顽固。如果有那么一段日子没有摸到书,我会变得容易生气、沮丧,情绪上无可依靠。阅读成了我粗糙生活中唯一柔软的部分,是我粉饰日子的良药了。
回想我阅读的历史,其实是一段毫无计划的日子。年少时我特别喜欢读长的东西,大部头的小说让我感觉到特别的安心,好像在过一种既幸福又平稳的生活似的。简短的文字让我有一种到别人家做客的感觉:日子虽然美好却是太短暂了,很快生活便要回到过去的日子里去了。这种情绪上的落差让我感到难以忍受。所以我总是喜欢读那些长而又长的故事,这样我便感觉到那种长久的甜蜜。当一个长长的故事结束了的时候,我会有一丝忧伤,好像生活的方向发生了改变,这种不良的情绪一直会持续到下一本书来到的时刻。
当我有了一些生活的阅历之后,我喜欢长篇的心放到了简洁明快的短篇上来了。这个时候我不再觉得短篇是一种易逝的生活,相反地我觉得自己拥有了更多更丰富的日子了似的。我很高兴我能在短短的时间里看到了生活的各个侧面、有机会经历更加丰富的人生。直到现在,我仍对短篇小说充满了激情与渴求。大多数时候我会花钱把我喜欢的故事买来,有些时候也会去借,可是我讨厌把它们归还给别人,所以我还是愿意自己花钱,这样一来我虽然减少了与更多故事接触的机会,可是我却能够牢牢地保有了我读过的那些故事。
我与散文的机缘虽然很早了,可是我们真正的友谊却始于七年前的一次相遇。记得某天我在一家医院的妇产科病房外的长凳上看到一张版面阔大的报纸,我知道它肯定是病房里的某个女人的丈夫遗落下的。我捡起来一看发现这是它的副刊。那上面的几篇短文让我爱不释手,从此我与这张报纸结下了缘分。这张报纸培养了我对散文的深厚友谊。如果让我来比较小说与散文,我觉得小说就像一处规划得很好的旅游区,只容你被动地游历;散文则不同,它就像我们尚未开发的美景,任由我们的兴致去理解和感受。或者说,小说表达着生活的深度,而散文却体现了生活的广度。关于小说与散文的论述本来没有我的什么事,可是我愿意自说自话,因为我这么喜欢这个东西。我与这张报纸相处了7年之久,直到我发现它有了电子版之后才放弃了对它的追逐,另一个也是更重要的原因是我的书架出现了更多更好的、结集出版的散文。
我不记得我最早买的是哪一本集子了,其实做这这样的统计对我并没有意义,因为这些书对我来说从未什么有新旧之分:最先读的那本书过段时间又撬起我阅读的欲望,而刚刚读过的也许我愿意把它暂时放到一边。有一套丛书我读了好几遍,每一次阅读对我来说都是一次全新感觉,这就是由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的“雨帘文丛”,里面有我比较熟知的几个作家,比如迟子建,比如铁凝。当然这只是其一,我喜欢这套丛书最根本的原因其实很粗浅:封面非常朴素,墨绿色的那种;纸张非常好,印刷精良,没有错别字。当然,我也看到了她们优美的文笔和朴素真挚的感情。这令我想起我面对书籍的情景:我会先摸摸它的书皮,感觉它纸张上的粗与细,然后我随便打开其中的一页,看看它的字体的大小、印刷的质量、行距的宽窄,假如一切都在我的意中,我会决定随意读它的几个句子,如果感觉良好,我会回到前面来简单了解一下作者和这本书的序言部分,到这时候我就可以决定是否把这本书据为己有了。
我不迷信作者的名气,一切要听凭我自己的喜好。只要文字好,他的名字是否响亮,我毫不在乎。说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的一本藏书的来历。那是不久之前的事,我在网上读到了一个叫杨村的人的文章,文章所叙述的对象引起了我对作者的注意,于是我就看了关于他的生平的简介,这下我真的很吃惊:原来他竟是与我同山同水的乡人!以前我没有读到他的文字,实属我视眼狭窄,无缘得见。知道了这一层,我便将他发在网上的文字全部读了。可是这个时候我又多了点贪心,我想我要是能拿到他的印在纸上的文字该多好呀,毕竟我更喜欢在洁白的纸上跳跃的文字,于是我就斗胆给这个我从未谋面的人写去了我的愿望,希望得到他的手笔。许是被我的坦诚所动,十天之后我的手边真的多了一本书,无独有偶,这本书也有我喜欢的墨绿色的封面和印刷精良的文字,以及细腻滑润的纸张!
翻开这个集子,就像走进了自己的生活,一切烫过的、痛过的感觉再次亲历,有一篇小文让我再次经历了一个寂寥、痛苦的夏天,我觉得我就是那个牵牛去水里的那个孩子!《南木坳的春天》第一次让我对一个地方如此心驰神往,而《让我们顺水漂流》让我感觉到了作者逼人的才华!现在那本书在我的书架上,当我走过它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我的一部分生活就在那里面。
直到去年我才读到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一个人到了这个年纪才喜欢阅读杂文实在是太晚了。在那之前我一直觉得杂文是一些很生硬的东西,没想到杂文也可以这样写、道理竟可以这样说!几天后我又拿到《鲁迅杂文选》,想不到先生早就这样写过、说过!年少的时候老师教过不少鲁迅的这类文章,竟没有看到他的好处来,也不知那时候是怎么学的!
我喜欢在任何地点上看书。会场,被子里面,厕所,公园的长凳上......,我都能与我的书安静地独处。当一本书愿意跟你去任何地方的时候它才是你的真爱。相反地,对于读书的时间我倒是有点挑剔:我不喜欢一大早就扑在一张桌子上看书,因为那段时间总是匆忙的,让你没法安心去享受。我也不喜欢用一大块时间来看书,那样容易让我因为过度吞食而感到饱腻。书是营养丰富的粮食,不宜一次吃得过饱。书是一杯好茶,只能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品尝,才能觉出它的美来。如果睡前有一盏安静的灯给我,那么晚上便是我最好的时光。我躺在柔软的被子和床垫之间,就着柔和的灯光,一个人独享着文字所构建的空间其乐无穷。喧闹的时候我喜欢躲到厕所里去享受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愉悦。在口水飞溅的会场上,我也喜欢偷偷地享受越轨所带来的快乐。
我没有一本读书笔记,第一,我认为假如我读完一本书后它没有在我的脑海中留下它的印记我便认为它不是一本好书(至少对我来说),第二,我没想过要靠阅读这些文学作品来取得某种看得见的好处。这样一来,我的阅读就像鸭子过水,随着阅读的结束便飞溅而逝了。只有当我独自行走在路上,突然地与某种情绪相遇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在与我的某一本书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再次相见了。
我知道自己终有一天要离开这个我生活过、热爱过的世界,我不知道到那时候谁是留在我身边的人?如果有,我会用尽我最后的力气对(她)说:“给我几本书吧,我需要它们陪伴我度过那些没有尽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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